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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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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57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接到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关于更换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的说明》,原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吴永平先生已办理离职手续,不能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因此平安证券将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由吴永平先生变更为李雪先生。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5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苏州艾达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9月12日,本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苏州艾达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背景及合作方介绍

 本公司于2015年9月1日、2015年12月1日、2016年8月24、2016年9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家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医疗服务产业。

 苏州艾达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新一代分子诊断和数字健康公司,其拥有CLIA和CAP认证的检验实验室,通过使用经济有效的检测、精确的分析以及最先进的个性化方案重新定义疾病的筛查、诊断、治疗、监控和管理,为病人、医生和临床研究人员提供有价值的解决方案。其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与苏州艾达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1、甲方利用其医疗领域及互联网领域的优势资源,与乙方共同对其自主开发以及整合其的第三方检测产品开展临床应用或其他医疗服务,相关的检测产品拟按以下顺序进行推进:(1)共同合作提供肿瘤的早期筛查检测,如肺癌和结直肠癌等。(2)共同合作提供其他的肿瘤检测,应用于肿瘤的风险评估、精准治疗和跟踪检测。(3)在肿瘤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可开展其他领域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遗传病筛查、药物基因组、肠道菌群以及心血管疾病检测等。

 2、科研及成果转化:根据双方意愿,双方可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更为深入新产品的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实际应用及相关数据整合。

 3、其他形式的合作:双方可根据需要,积极开展其他形式的合作,如市场推广、运营管理及合作进行医疗行业的投资等。

 (二)项目合作的前提与基础

 1、双方在开展具体合作项目前,各自取得法律法规要求的,开展项目所需的资质证照。

 2、双方在开展具体合作项目前,共同对拟开展项目进行调研、可行性分析,以完成项目开展的前期工作。

 (三)合作进程

 在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后,双方将就具体项目的具体合作形式、内容、分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进行充分协商。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展以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为准。

 (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确认,对另一方提供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项目信息、定价方案、技术秘密、市场数据等信息。

 2、双方应对上述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保证上述秘密不被直接或间接地泄露给非双方同意的任何第三人,包括意外或过失。双方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有可能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立即通报对方。

 3、如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4、保密条款永久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使本协议无效、解除、终止。

 (四)其他

 1、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医疗服务产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股项目中的北京明安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之一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儿童肿瘤中心及肿瘤精准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均会涉及到肿瘤的早期筛查检测、肿瘤检测及精准治疗等,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后的短期目标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战略性协议,目前双方尚未就具体合作事项签订项目合同,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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