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6年9月27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甘岱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法规行使监事职权。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12日
附件:甘岱松先生简历
甘岱松先生,197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和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7月进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建筑智能化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
甘岱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2016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15:00至2016年9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道7号达实智能大厦。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磅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8,710,1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3858%。
2.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7,502,90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1.6412%。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207,23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7446%。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710,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本议案下的子议案,具体为:
2.1 选举刘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78,662,9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610,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4%。
2.2 选举刘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78,662,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610,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3%。
2.3 选举程朋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78,662,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610,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3%。
2.4 选举贾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78,662,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610,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4%。
2.5 选举吕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78,662,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610,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3%。
2.6 选举苏俊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78,662,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610,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3%。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本议案下的子议案,具体为:
3.1 选举王礼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78,662,9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610,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4%。
3.2 选举王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78,662,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610,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3%。
3.3 选举赵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78,662,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610,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3%。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本议案下的子议案,具体为:
4.1 选举沈宏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78,662,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4.2 选举沈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78,662,9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676,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675,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622,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675,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攀枝花市花城新区医院PPP基金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676,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晓春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12日下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部分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磅先生主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刘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为:
刘磅先生(主任)、刘昂先生、赵诚先生(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
王晓东先生(独立董事)(主任)、王礼贵先生(独立董事)、刘昂先生。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
王礼贵先生(独立董事)(主任)、王晓东先生(独立董事)、程朋胜先生。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
赵诚(独立董事)(主任)、刘磅先生、王晓东先生(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刘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林雨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程朋胜先生、苏俊锋先生、吕枫先生、林雨斌先生、黄德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天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许亚姿女士为公司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内容详见2016年9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李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此内容详见2016年9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附件:简历
1、 刘磅简历
刘磅先生,1963年10月出生,本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公司主要创始人。1995年3月创立本公司,曾任深圳市三、四届人大代表、人大科技组组长、深圳市南山区第一届政协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达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达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刘磅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245,677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 程朋胜简历
程朋胜先生,1964年4月出生,本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本公司主要创始人之一。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进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负责人;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达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小鹿暖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程朋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153,126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 苏俊锋简历
苏俊锋先生,1971年6月出生,华中理工大学工学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1996年进入本公司,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担任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常务理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副会长及产业设备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智能建筑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广西商会常务副会长等社会职务。现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苏俊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26,177股,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 吕枫简历
吕枫先生,1968年1月出生,南开大学物理学学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经济师。2001年10月进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达实德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融智节能环保(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78,658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 林雨斌简历
林雨斌先生,197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云南医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广州高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职务。2009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7月进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融智节能环保(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小鹿暖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第八届至第十二届《新财富》金牌董秘。
林雨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9,251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 黄德强简历
黄德强先生,1981年4月出生,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6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节能事业部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在节能事业部基础上创立了智慧医院事业部并同时兼任两个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智慧医院事业部,担任江苏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德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4,8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7、 黄天朗简历
黄天朗先生,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信息产业部高级项目经理。曾任深圳市汇凯进出口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汇凯(南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1月进入本公司财务部,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黄天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69,709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8、 许亚姿简历
许亚姿女士,1973年11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湖南省湘潭市低压电器厂主管会计、雅域(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尚青模具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赛格达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2009年9月进入本公司,一直担任审计负责人职务。
许亚姿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1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9、 李硕简历
李硕女士,1987年1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学历。曾在包商银行信贷部工作。2013年11月进入公司证券部。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12日下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甘岱松先生主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甘岱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5.62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43%。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 2014年11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2014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 2014年1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 2015年1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2015年1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650万股变为64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585万股减少至581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65万股减少至64万股;激励对象由196人减少至194名。
6. 在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汪鹏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减少为193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为580万股。
7. 2015年2月6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80万股上市流通。
8. 2015年5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580万股调整为1276万股。
9. 201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向24名激励 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140.8万股,授予日为2015年12月 25日。
10.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上市流通,在授予过程中,因6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2名激励对象减少认购数量,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减少为18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为74.6万股。
11.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次解锁事宜,解锁数量为312.18万股。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82.94万股。
12.2016年5月5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
13.2016年6月17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第二期激励计划全部授予股份由1,350.60万股减少至1,267.66万股,激励对象由208人减少至204人。
二、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因张红萍、黄正根、孙爱萍、陈伟峰、陈舟杰、沈洋六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六人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15.62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43%。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张红萍、黄正根、孙爱萍、陈舟杰、沈洋五人属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回购价格为7.16元/股,与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回购注销的价格一致;陈伟峰属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与授予价格一致。
三、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后,第二期激励计划全部授予股份将由1,267.66万股减少至1252.04万股,激励对象由204名减少至198名。公司股本总额将由642,399,392股减少至642,243,192股。
3.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23.9832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4.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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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了核实,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办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除尚待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应履行的程序。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6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42,399,392元减少至642,243,19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6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李硕女士简历见附件。
李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硕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525166
传真:0755-26639599
电子邮箱:lishuo@chn-da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达实智能大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附件:李硕简历
李硕女士,1987年1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学历。曾在包商银行信贷部工作。2013年11月进入公司证券部。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