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8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9月9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放弃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8.1780%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放弃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8.1780%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二、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G11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签署G11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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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关于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改。公司营业执照拟增加“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议服务、培训、咨询、商标许可、提供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专利转让及许可、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的经营项目。
由于公司营业范围发生变化,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的有关条款,修订详情及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网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9月30日下午14 点3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四道13号深圳丽雅查尔顿酒店2楼聚贤厅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签署G11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9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8.1780%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TCL集团”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星光电”)股东三星显示株式会社(下称“三星显示”)拟将其持有的华星光电8.1780%股权(对应出资额十五亿元人民币)转让给第三方湖北省长江合志汉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鉴于该交易不会实际摊薄公司的股东权益,公司作为华星光电控股股东拟放弃前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依据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第四节放弃权利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放弃权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塘明大道9-2号
注册资本:18,341,942,877元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6日
是否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是
主营业务:在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建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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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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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湖北省长江合志汉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长江合翼”)系于2016年8月23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法定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海外人才大厦A座18层1828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湖北省长江合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长江汉翼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协议
三星显示与TCL集团、长江合翼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股权转让
受限于本合同的条款,转让方应向受让方转让,且受让方应从转让方获得被转让股权,且于本合同签署日至交割日,被转让股权上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主张、担保权益或任何第三方权利。
2. 购买价款及支付
考虑到各方之间的投资关系和未来中国事业的合作计划等各种情况,双方同意被转让股权的购买价款为21亿元人民币,受让方应于本合同经审批机关批准且人民币监管账户已根据监管协议开立之日起七(7)个营业日内,向监管账户支付人民币1亿元;并于交割日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购买价款人民币20亿元,若适用法律规定受让方需代为扣缴转让方因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及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税项(如有),受让方有权按照本合同从该剩余购买价款中予以扣缴。
3. 交割条件
被转让股权的转让以下述条件全部满足(除非各方同意豁免)为先决条件:
(1) 目标公司董事会已经通过一致决议批准股权转让和修订协议,及为股权转让之目的所必要的其他事项;
(2) 各方已经根据各自章程及其他内部规范取得了本合同签订与履行所需的所有内部批准;
(3) 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已签署关于其放弃对被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
(4) 审批机关已经批准股权转让,并向目标公司核发新的批准证书,载明受让方为被转让股权的持有人;
(5) G11项目协议已经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准,或者G11项目协议在本合同签署日起一百八十(180)日未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准;
(6)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五、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华星光电的股权比例仍为75.6726%,华星光电仍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实际摊薄公司的股东权益。
公司本次放弃前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8.1780%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放弃权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放弃华星光电8.1780%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后,公司持有华星光电的股权比例仍为75.6726%,华星光电仍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实际摊薄公司的股东权益。公司放弃本次股份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利,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
七、风险提示
本次三星显示向长江汉翼转让华星光电股权尚需取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批准,存在审批风险。
八、授权及审批事项
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它人员在上述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华星光电股权转让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交易文件,对交易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等。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G11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为推动华南地区液晶显示产业的发展,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TCL集团”或“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星光电”)、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下称“深圳市经贸信息委”) 三方拟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共同投资建设第11代TFT-LCD及AMOLED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下称 “G11项目”),并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
为推动G11项目的筹建工作,华星光电设立了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或“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为进一步推动G11项目的建设工作,经各方商议,标的公司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10亿元(下称“本次交易”)。其中,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指定的基金公司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下称“产业发展基金”)拟认购该等新增注册资本中的80亿元人民币;三星显示株式会社(下称“三星显示”)为了获得超大型LCD相关产品稳定的产能,三星显示拟向标的公司进行投资,认购该等新增注册资本中的21亿元人民币;华星光电拟认购该等新增注册资本中的109亿元。前述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华星光电的控股子公司。
2016年9月12日,华星光电与产业发展基金、三星显示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及《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华星光电、产业发展基金、三星显示分别与标的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同日,在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基础上,华星光电、TCL集团与产业发展基金签署了《关于华星光电G11项目合作协议》。
本次交易尚待取得中国商务部等有权机关的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合资公司中拟出资11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产业发展基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本公司的关系:产业发展基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 三星显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星显示株式会社
企业类型:境外法人
注册地址:大韩民国京畿道龙仁市器兴区三星路1、1 层(农书洞)
法定代表人:权五铉
注册资本:1,309,127,375,000韩元
主营业务:显示家电制品及配件批发业
主要股东: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持股84.8%, 三星SDI株式会社持股15.2%
与本公司的关系:三星显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标的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系华星光电全资子公司,主要用于建设G11项目。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明大道9-2号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4日
主营业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与销售。(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股东情况:华星光电出资50,000万元,持股100%。
2.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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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资经营合同》及《章程》
合资经营合同及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四百六十五亿元(46,500,000,000)元人民币(¥46,500,000,000)。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二百一十五亿元(21,500,000,000)元人民币(¥21,500,000,000)。
华星光电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金额为一百一十四亿(¥11,400,000,000)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三点零二三三(53.0233%)。三星显示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金额为二十一(21)亿元人民币(¥2,100,000,000),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九点七六七四(9.7674%)。产业发展基金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金额为八十(80)亿元人民币(¥8,000,000,000),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七点二零九三(37.2093%)
(2) 出资缴付
华星光电认缴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一百一十四亿(11,400,000,000)元人民币(¥11,400,000,000)。2016年9月30日前,华星光电须出资到位五十一点三亿元人民币(¥5,130,000,000)(含华星光电已实缴的一(1)亿元人民币);2016年12月20日前,华星光电须新出资到位十七点一亿元人民币(¥1,710,000,000);2017年6月20日前,华星光电须新出资到位二十二点八亿元人民币(¥2,280,000,000);2017年12月20日前,华星光电须新出资到位二十二点八亿元人民币(¥2,280,000,000)。
三星显示按《三星显示增资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缴付认缴的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二十一(21)亿元人民币(¥2,100,000,000)。
产业发展基金认缴合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八十(80)亿元人民币(¥8,000,000,000)。2016年9月30日前,产业发展基金须出资到位三十六亿元人民币(¥3,600,000,000);2016年12月20日前,产业发展基金须新出资到位十二亿元人民币(¥1,200,000,000);2017年6月20日前,产业发展基金须新出资到位十六亿元人民币(¥1,600,000,000);2017年12月20日,产业发展基金须新出资到位十六亿元人民币(¥1,600,000,000)。
(3) 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人员的组成
董事会应由13名成员组成。华星光电应委派7名董事,三星显示应委派1名董事,产业发展基金应委派5名董事。 如果将来各方相关出资比例发生变动,各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应按照变更后的出资比例进行调整。董事长人选从华星光电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其中华星光电提名1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产业发展基金提名1名。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产业发展基金提名,监事会选举产生。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总经理任职期限由董事会决定。华星光电应提名总经理人选交由董事会任命。如有必要更换总经理,华星光电应提出更换人选交由董事会任命。华星光电还应提名一名财务负责人。为协助总经理,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任命副总经理。产业发展基金有权提名一名副总经理,分管审计工作。
(4)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或导致公司违反本合同、公司章程或其它该方作为一方的任何项目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应负责赔偿本合同其他方及合资公司因其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如本合同的多方违约,则各违约方应承担其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署后于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生效(“生效日”):(a)各方依据各自的章程性文件完成本合同所需的所有各方内部批准;(b)审批机构对本合同和公司章程的最终批准。
(6) 其它
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应从成立日开始,且除非按照第十八章提前终止,于20年后届满,但按下文规定延长时例外(“合营期限”)。如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合资公司应在不迟于合营期限期满前至少6个月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合营期限经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延长。
2. 华星光电、产业发展基金与标的公司的增资协议
华星光电、产业发展基金与标的公司签署的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增资
各方同意,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二百一十亿元(¥21,000,000,000元),华星光电以人民币一百零九亿元(¥10,900,000,000元)认缴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中的一百零九亿元(¥10,900,000,000元),产业发展基金以人民币八十亿元(¥8,000,000,000元)认缴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中的八十亿元(¥8,000,000,000元),三星显示株式会社以人民币二十一亿元(¥2,100,000,000元)或等值外币认缴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中的二十一亿元(¥2,100,000,000元)。
(2) 支付时间与方式
华星光电认缴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一百一十四亿(11,400,000,000)元人民币(¥11,400,000,000)。2016年9月30日前,华星光电须出资到位五十一点三亿元人民币(¥5,130,000,000)(含华星光电已实缴的一(1)亿元人民币);2016年12月20日前,华星光电须新出资到位十七点一亿元人民币(¥1,710,000,000);2017年6月20日前,华星光电须新出资到位二十二点八亿元人民币(¥2,280,000,000);2017年12月20日前,华星光电须新出资到位二十二点八亿元人民币(¥2,280,000,000)。
产业发展基金认缴合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八十(80)亿元人民币(¥8,000,000,000)。2016年9月30日前,产业发展基金须出资到位三十六亿元人民币(¥3,600,000,000);2016年12月20日前,产业发展基金须新出资到位十二亿元人民币(¥1,200,000,000);2017年6月20日前,产业发展基金须新出资到位十六亿元人民币(¥1,600,000,000);2017年12月20日,产业发展基金须新出资到位十六亿元人民币(¥1,600,000,000)。
(3) 审批与生效
本次增资尚待获得以下批准:合资公司股东关于增资事宜的批准;政府有权机关的批准。
本增资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并取得前述批准后生效。
3. 三星显示与标的公司的增资协议
三星显示与标的公司签署的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增资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三星显示以人民币21亿元(RMB 2,100,000,000)或等值外币认购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中的人民币21亿元(RMB 2,100,000,000)。三星显示以货币形式缴纳上述认缴的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2) 缴纳期限和先决条件
三星显示应在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其认缴的注册资本。
I. 三星显示已经收到湖北省长江合志汉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的其转让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对价;
II. 本协议经审批机关(指中国商务部或拥有审批权限、负责批准合资公司的设立、变更、合资合同和章程等事宜的其相关地方机关)批准生效;
III. 合资公司已开立外汇或者人民币资本金账户;
IV. 三星显示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占合资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比例低于20%。
(3) 其它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三星显示与湖北省长江合志汉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有关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4. G11项目合作协议
根据投资框架协议,华星光电、产业发展基金与公司就G11项目合作具体事宜签署了《关于华星光电G11项目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计划2016年7月启动规划设计、环评等相关基础性工程;2016年12月项目开始桩基施工;2018年1月完成厂房封顶;2018年7月首台设备搬入;2019年4月完成产品点亮;2019年7月正式达到量产。
自G11项目投产满3年且最晚不迟于2022年底,产业发展基金可以要求华星光电或华星光电指定的第三方收购产业发展基金所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华星光电不得拒绝。华星光电收购产业发展基金股权的价格基于资产评估,并考虑产业发展基金的投资收益。
本合作协议自各方签署后于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a)各方依据各自的章程性文件完成本合作协议所需的所有各方内部批准;(b)审批机构对本合作协议的最终批准(如需)。
五、 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自2010年开始投资半导体显示产业,并在电视面板业务领域建立了业内领先的竞争力,但在65吋等超大尺寸液晶面板上尚未有产能布局。近年来,液晶电视一直向着更大尺寸、更高分辨率方向发展,65吋以上产品的需求增速较快。G11项目建成后,公司在大尺寸液晶电视面板上的产品组合将更加丰富,有利于提升公司液晶面板业务的综合竞争力。不仅对完善深圳新型显示产业具有积极意义,也将有力提升国内平板显示产业在国际市场中的话语权。
半导体显示产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发展半导体显示产业,对于促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国家在信息技术、材料技术、装备技术、系统技术及国家安全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明确提出要重点发展高清晰度大屏幕显示产品,建立平板显示材料与器件产业链。
当前国家在宏观经济政策上积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同时出具鼓励企业发展高新技术重点项目的政策支持下,公司G11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方向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导向,政策性风险及市场风险较小,但公司仍有可能会面对经营波动的风险、技术的风险。
六、 审批程序
本次对签署G11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及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尚待取得有权商务部门等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1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30日下午14:30;
4、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下午3:00至2016年9月3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3日;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四道13号深圳丽雅查尔顿酒店2楼聚贤厅;
8、 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6年9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10、 公司将于2016年9月26日(星期一)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1. 关于签署G11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的议案;
2.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
3、 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100 投票简称:“TCL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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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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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 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持有“TCL集团”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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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某股东对议案2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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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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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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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15:00(不含15:00)至2016年9月30日15:00(不含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投票注意事项
(1)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36611058
传真:0755-33313819
联系人:李宸宸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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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