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潍坊市政府同意,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统一规划,决定收购公司位于卧龙东街以北,东方路以西,面积715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并征收所属房产。双方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书》及《征收协议书》,协议确定土地使用权收购款3,661,824.00元,地上附着物补偿8,687,659.00元,退转搬迁损失补偿1,234,948.00元,共计13,584,431.00元。
近日,公司已收到上述款项,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增加公司第三季度利润1,013万元。
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书》及《征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