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如下:
2014年6月11日,日发集团将其持有公司6,900,000股股份质押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丰潭支行。公司2014年度及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部分股份转增完毕后为15,5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0%。因日发集团提前还款,于2016年8月4日解除了该部分股权的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公告披露日,日发集团持有公司248,094,9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78%;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处于质押状态为121,4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93%,占公司总股本的21.91%。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