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4.75元/股调整为14.70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5,559,322股调整为不超过45,714,285股。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7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80万元人民币,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3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为14.75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45,559,322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不低于14.7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4.7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
=14.75-0.05
=14.7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由不超过45,559,322股调整为不超过45,714,285股(最终以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672,000,000.00÷14.70
=45,714,285(向下取整)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