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并购重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8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金+股份”收购占主流

 目前,A股公司收购新三板挂牌公司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现金支付、股权支付和组合支付,常见的组合支付包括股份与现金、现金与承担债务、现金与认股权证等。Choice数据显示,在34例100%股权收购事件中,有24例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占比为70.59%,成为主流形式;现金支付、发行股份的案例分别有8起和2起,各占23.53%和5.88%。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股份+现金”的方式是A股公司收购新三板企业案例中较为常见的形式。该模式之所以流行,主要在于单纯的现金支付及股权支付都有明显缺陷。

 “单纯的现金收购,从操作流程来讲,手续较为简单,审核流程较短,简单迅速。同时,也不会改变标的方的资本结构,标的方原有股东的股权不会被稀释。但使用现金支付也有其缺点,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现金支付是一项沉重的即时现金负担,可能会挤占其日常营运资金,要求其有足够的筹资能力。”赵巧敏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如果全部使用股权支付,优点在于收购方不受筹资能力的制约,现金压力较轻;收购后,标的企业由收购方与标的方共同控制,标的方股东参与标的公司的经营;可使标的方与收购方共同承担估值下降风险。”赵巧敏表示,但股权支付会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稀释收购方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因此,“股份+现金”的方式才得以脱颖而出。这类组合可以规避上述两种方式的缺陷,既可减轻收购方的现金压力,也可以防止收购方原有股东的股权被稀释,甚至发生控制权转移。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