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凯先生函告,获悉何巧女女士和唐凯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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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1,113,789,41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17%。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质押股份数为907,071,309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1.4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97%。
唐凯先生共持有本公司205,349,53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4%。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质押股份数为96,2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8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1%。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