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8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16-081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胜利股份,证券代码:000407)自2016年5月2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经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事项,并预计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6日上午开市时继续停牌。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20日,公司根据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分别向深交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并分别于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11日、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详见公司2016-047号、2016-049号、2016-050号、2016-052号、2016-054号、2016-058号、2016-060号、2016-062号、2016-065号、2016-068号、2016-069号、 2016-077号专项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商务谈判工作正在加快推进,重组事项的具体方案也在进一步商讨、论证中,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等相关方亦同步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召开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临时),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6年8月22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披露交易预案或者报告书,即最晚将在2016年11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交易预案或者报告书。因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及中介机构将加快工作,并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披露后复牌。

 公司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