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5月25日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方案即:公司以支付现金120,000万元的方式购买广东长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网络)、孝昌恒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孝昌长实锦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文、李强合计持有的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通信)100%股权。交易对价由本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自筹,控股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为公司支付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第二期交易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中兆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置业)、沈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茂业)、临沂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茂业)、保定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茂业)、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时代)5名关联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200万股;向非关联方长实通信原实际控制人邹军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该1,000万股的股份转让价款10,940万元(人民币.下同)于2015年10月12日,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等文件约定支付给了中兆投资。
按照上述交易方案,公司已经完成资产过户、交易价款支付工作,有关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不影响上述交易的完成。因上述股份转让受让方之一茂业置业为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20.37%),有关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需要商务部门出具批复意见。有关情况详见2016年5月25日、6月25日、7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实施情况公告》(编号:2016—38),《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剩余事项进展公告》(编号:2016—46、2016—53)。
鉴于相关方重向商务部门提交文件和取得批复仍需较长时间,中兆投资与邹军、长实网络经协商一致,于2016年8月8日签署《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1、中兆投资终止向邹军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2、中兆投资返还股份转让价款10,940万元及利息722.04万元 (注:按照8%年利率自2015年10月12日起至2016年8月4日止计算利息),中兆投资返还股份转让价款及利息合计11,662.04万元。同时,公司收到中兆投资的通知,中兆投资将终止向茂业置业、沈阳茂业、临沂茂业、保定茂业、茂业时代5名关联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200万股。
特此公告。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