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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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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及最低持有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经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财富”)协商一致,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8月12日起,本公司将针对盈米财富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降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及最低持有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本公司旗下在盈米财富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销售的所有开放式基金,包括已发行的以及将来发行的基金产品。

 二、调整内容

 1、自2016年8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财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最低持有金额调整为0.01元;原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最低持有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金额的,不再调整;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盈米财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购金额下限及最低持有金额下限。

 2、盈米财富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在上述限额基础上设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和最低持有金额下限,具体限额以盈米财富公告或者页面公示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时,请务必遵守盈米财富的交易流程及相应公告或者页面公示。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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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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