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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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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表 北部湾银行贷款客户不同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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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服务和助推广西社会经济发展,广西北部湾银行深耕广西市场,着力打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面向东盟的国际业务,已在区内市场形成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在支持区内经济建设、扶持区内优质企业方面,北部湾银行持续加大对区属优质企业、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还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港务集团、西江集团、南宁轨道交通、大滕峡水利枢纽工程等优质客户和重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截至今年5月末,该行大型企业与项目贷款余额达58.17亿元,比年初增加17亿元,增幅41.29%。

 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北部湾银行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今年5月末,该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4.17亿元,在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42.70%;小微企业贷款授信客户1.5968万户。针对广大小微企业客户在经营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该行量身定做信贷产品,推出了“北部湾微贷”、“北部湾快捷贷”、“循环贷”、小企业“阳光茉莉”贷款、小企业“红木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小企业“税银通”贷款、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贷款等一系列金融产品,并通过产品研发投放、制度梳理和流程优化等措施,积极打造“北部湾微贷升级版”,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水平。同时,积极加强对“三农”经济的支持力度,将“阳光茉莉”贷款的贷款期限从半年调整为一年,更好地服务当地花茶行业发展。

 在国际业务方面,北部湾银行积极参与沿边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服务“加工贸易倍增计划”,为区内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目前,该行与世界主要30个国家和地区的195家银行(其中包括东南亚9个国家和地区的40家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初步建立一个以东盟经济区为主、覆盖全球的合作银行网络,形成了国际结算、贸易融资、资信调查、外汇流动性贷款等一系列国际业务产品;同时成立了中国-东盟跨境货币业务中心,在柜台挂牌人民币对越南盾汇率,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区域市场人民币对越南盾交易的报价商和活跃交易商,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开办正贸、边贸、小币种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今年5月末,完成国际结算量10.9亿美元。

 表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持有金融股权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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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来看,金融业务是发行人发展较快、盈利能力较强的业务板块之一,发行人依托国海证券并持有多家广西地区金融机构股权,未来将进一步推动金融业务发展。将北部湾银行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后,发行人资产和负债规模将同步大幅上升,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除有特别注明外,本节中出现的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财务信息来源于发行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数据。其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201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出具了大信审字[2014]第5-0016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发行人201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出具了大信审字[2015]第5-0013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发行人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出具了大信审字[2016]第5-001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6年1-3月财务数据来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16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2014年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银海铝业、建设实业(现更名为“广西广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认购北部湾银行定向发行股份5.00亿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直接及通过下属全资企业持有北部湾银行股份比例合计为17.08%。由于北部湾银行股份较为分散,发行人实际成为北部湾银行第一大股东。2014年12月,经广西区银监局任职资格核准后,发行人合计在北部湾银行董事席位占3席,且在北部湾银行所有17名董事成员中,广西国资委直接或间接委派董事占10席,经广西国资委批准,北部湾银行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本次股权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北部湾银行自2015年1月1日起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

 发行人基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编制了2012-2014年度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5]第5-00276号)。

 2016年1月23日,发行人和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由发行人受让中恒实业持有的713,091,987股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中恒集团总股份的20.52%),并于2016年2月4日完成了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截至目前,发行人为中恒集团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董事长由发行人委派,因此,发行人对中恒集团构成实际控制,中恒集团自2016年2月起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

 发行人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并在财务报表中按照财政部于2014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列报。在募集说明书中,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引起发行人相应会计政策变化的,已根据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比较数据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发行人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发行人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除特别说明外,本节进行的财务分析以非模拟财务报表为基础。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于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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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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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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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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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于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3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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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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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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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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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1、发行人模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并基于以下假设以及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发行人于2015年1月1日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合并了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假设于2012年1月1日发行人已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合并了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备考财务数据

 表 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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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模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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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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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本节所指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是指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口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而非发行人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表 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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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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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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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表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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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母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表 母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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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权益乘数=总资产/股东权益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1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合并口径)

 发行人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表 2013-2015年度非经常损益明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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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公司债券后发行人资产结构的变化

 (一)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

 假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假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20亿元计入2016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15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5亿元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

 假设本次发行于2016年3月31日完成。

 1、对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计算,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 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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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基于上述假设,以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计算,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 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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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

 假设本期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假设本期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10亿元计入2016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5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假设本期发行于2016年3月31日完成。

 (1)对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计算,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 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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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以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计算,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 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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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经发行人董事会于2015年7月20日以2015年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桂投董决[2015]38号)通过,并经发行人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8月10日以《关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15]115号)出具同意批复,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调整负债结构,补充营运资金。其中,50,000.00万元用于偿还15桂投资SCP006,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偿还债券情况如下:

 表 发行人拟偿还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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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发行人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安排运用募集资金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从2016年3月末的79.80%上升到79.84%;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将从2016年3月31日的76.61%下降至76.17%。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提升发行人中长期负债比例,优化发行人负债结构,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配置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有利于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安排运用募集资金后,发行人流动比率将由2016年3月31日的0.66增加至0.67,速动比率也将由2016年3月31日的0.61增加至0.62,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得以增强,短期偿债压力减轻。

 四、募集资金运用的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银行账户:4505016043530000002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柳江

 联系人:钱文华

 电话:0771-5715163

 传真:0771-5533308

 2、牵头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1502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郭黄斌

 电话:010-88576720

 传真:010-88576702

 邮政编码:100044

 3、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法定代表人:钱卫

 联系人:吴荻

 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225791

 邮政编码: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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