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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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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表范围。

 自此,2015年1月1日起发行人将北部湾银行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股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图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国资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对自治区层面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及监督管理,对地市一级国资委负有监督指导职能。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情况。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组织机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

 发行人下设14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职责明确,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近三年及一期的运行情况如下:

 1、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

 主要负责承办总部的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会议管理、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文化建设。

 2、战略投资部

 主要负责公司战略规划、项目投资以及监督实施等工作。

 3、经营管理部

 主要负责公司经营目标管理,指导监督公司所属企业运营,资产监管、项目退出(实体企业)、企业法人治理,派出董事、监事和外派人员管理,以及负责发行人所属企业监事会管理等工作。

 4、安全环保部(节能减排办公室)

 主要负责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全生产及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

 5、科技和信息化管理部

 科技和信息化管理部负责指导所属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所属企业技改项目管理、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等工作。

 6、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

 主要负责公司干部的管理,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7、纪检监察部

 检查所属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所属企业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检查所属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等。

 8、财务部

 主要负责组织进行公司筹融资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结算中心运作、财务管理、税务管理、财务风险管控和会计核算等工作。

 9、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和党务、纪检工作。

 10、审计部

 主要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审计,进行内部监察工作。

 11、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

 主要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归口管理和审核等工作。

 12、能源事业部

 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能源发展战略,对公司能源板块业务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其职能定位为整合公司能源业板块资产,协调相关公司业务发展,完善产业链条并推动产业升级。

 13、金融事业部

 负责对公司金融业务实施专业化管理,同时作为金融投资和管理中心拓展金融业务,管理和协调所属金融板块类公司的业务运作,以及承担公司资本运作职能等工作。

 14、医药医疗健康事业部

 主要负责对涉及有关制药、医院管理、健康管理(含养生养老)、医药配送、医疗器械等公司医药板块的资产实施专业化管理和运作,并按照公司要素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20家,其中全资子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13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云桂骏豪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及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足50%纳入合并范围原因为:1.发行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公司法定代表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由发行人派驻;3.发行人拥有公司财务和经营管理决策权。

 (三)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介绍

 1、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9日,注册资本59,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冬野,注册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公司经营范围:水电资源和火电资源的投资、开发和经营、技术咨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粉煤灰综合利用和开发;电力检修(具备条件后方能开展);国内商业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贵金属销售;天然气管道、天然气母站及子站的投资管理;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使用:氧化铝、电解铝及铝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研究开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611,721.15万元,总负债2,202,885.0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08,836.12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28,666.17万元,实现净利润-30,364.97万元。

 2015年度,方元电力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是旗下子公司黔桂发电,主要受焦化产品、水泥产品等业务收入下降,及财务费用上升影响,出现亏损。

 2、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501,606.65万元,法定代表人焦明,注册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405、407室,公司经营范围:铝及其它金属、电力行业的投资、经营及管理;铝及其它金属的研发、销售;贵金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的购销代理;进出口贸易;商品信息和技术咨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940,369.86万元,总负债1,197,137.4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43,232.44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824,617.62万元,实现净利润-18,731.87万元。

 2015年度,银海铝业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受铝价下降以及季节性铝加工市场不景气影响。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发行人将通过延伸铝产品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规避市场风险,目前发行人旗下公司柳州银海铝业公司在交通用铝市场开拓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与柳州乘龙专用车、柳州运力专用汽车等公司就罐车专用车的共同开发、研制与推广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协议;正在洽谈为上汽通用五菱公司和柳州五菱集团的铝制物流车和参观车供料的长期合作事宜;与云南铝业等公司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产品结构互补,共同占领华南、华东、华西的铝加工市场;与中国北车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进行更深入的合作,预计上述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将有效提高银海铝业公司的盈利能力。

 3、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18日,注册资本244,198.69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永刚,注册地点为德保县华银铝厂区,公司经营范围:开发铝土矿资源;氧化铝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房屋、厂房、场地、设备租赁;煤渣、煤灰、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物资销售;铁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总资产785,083.47万元,总负债461,890.9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23,192.4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23,415.73万元,实现净利润16,922.48万元。

 4、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20日,注册资本95,08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祝建军,注册地点为广西鹿寨县鹿寨镇金鸡路,公司经营范围:肥料制造销售,硫酸、磷酸、合成氨、氟硅酸(以上四项经营期限至2018年07月16日止)、氟化铝、磷石膏及制品、饲料级硫酸锰、工业级硫酸锰及副产品生产销售,化工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农副产品(鲜茧除外)、粮食、煤炭、矿产品、碳素制品购销,硫磺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经营期限至2017年7月8日止),仓储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冶金焦、生铁、冶炼、水渣、硫铁矿渣、磷矿粉、降阻剂、防水油膏、电瓶酸、渣镍铁制造,工业设备修理,防腐保温、工艺管道、通用设备制作安装(高压设备除外),提供劳务服务,农贸交易市场的管理、市场设施租赁服务,汽车货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修理,磷矿的开采、选矿、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75,132.27万元,总负债89,230.3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5,901.91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7,415.42万元,实现净利润-28,127.92万元。2015年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受市场波动以及原材料价格影响.

 5、广西广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8日,注册资本154,438.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松,注册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1702室,公司经营范围:对文化业、旅游业、体育业、高新技术产业、商贸业、餐饮业、娱乐业、酒店、观光农业、养生养老保健、经济园区、文教、医疗卫生、园林绿化、物流仓储、制造业的投资与管理;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策划;会议会展服务;项目策划;信息咨询服务;市政工程建设及管理;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物业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投资集团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91,504.27万元,总负债104,346.2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2,769.43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9,654.79万元,实现净利润2,133.34万元。

 6、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晓风,注册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公司经营范围:煤炭、焦炭、燃料油的销售;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装卸、中转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5,365.98万元,总负债50,737.8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628.1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8,578.79万元,实现净利润5,644.15万元。

 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28日,注册资本281,036.13万元,法定代表人何春梅,注册地点为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252,009.23万元,总负债3,870,134.1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81,875.10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546,513.51万元,实现净利润184,097.27万元。

 8、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9日,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松,注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团结路102-6号第二层1号房,公司经营范围:对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商贸业、餐饮业、娱乐业、观光农业、经济园区、文教业、卫生行业、园林绿化、物流仓储的投资与管理;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活动及体育项目的组织策划,会议会展服务,旅游项目策划,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资质证书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31,435.38万元,总负债2,651.9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28,783.46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47.52万元,实现净利润-473.27万元。

 2015年度,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净利润为-473.27万元,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运作项目目前处于暂停阶段。

 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广西龙象谷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的建设开发,该项目仍处于初步规划建设阶段,发行人将根据项目的具体运营情况,分阶段分项目报批建设。目前已投资建设项目为龙象谷水世界项目,该项目占地246.6亩,主要建设儿童游乐区、组合游乐区、竞技游乐区及综合服务区等四个部分,总投资约4.98亿元,其中40%约1.99亿元由发行人自有资金出资,60%约2.99亿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由于水源保护调整,龙象谷水世界项目暂时处于暂停阶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9、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3日,注册资本104,248.10万元,法定代表人崔薇薇,注册地点为南宁市星光大道223号A-5-226号,公司经营范围:对银行、证券、保险的投资管理;投融资及金融研究;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及处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257,806.03万元,总负债69,284.5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8,521.46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58.91万元,实现净利润87.23万元。

 10、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27日,注册资本32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军,注册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10号,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1,302,772.45万元,总负债10,204,312.7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98,459.74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572,135.60万元,实现净利润35,250.07万元。

 11、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19日,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坤,注册地点为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罗村,公司经营范围:火电资源的投资、开发和经营;技术咨询;国内商业贸易;热力生产和供应。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139,299.03万元,总负债21,409.3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7,889.73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5,512.60万元,实现净利润5,102.47万元。

 12、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5日,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冬野,注册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一号楼十二层,公司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建设、输送及相关技术服务;天然气销售(按《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类别、区域、有效期限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总资产71,780.69万元,总负债29,343.6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2,437.0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0,551.46万元,实现净利润2,125.87万元。

 13、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5日,注册资本4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传辉,注册地点为广西来宾市迁江镇迁江华侨农场,公司经营范围:铝金属及铝合金、电力行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铝金属及铝合金的研发、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的购销;商品信息和技术咨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87,494.46万元,总负债377,119.0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2,135.82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56,949.58万元,实现净利润-38,763.94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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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9人,应有职工董事;发行人监事会成员应有6人,发行人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发行人存在需要补选3名董事(含一名职工董事),上述事项有待完善但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实有董事会成员6人,剩余3人因调任或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其中林冠于2015年1月调任北部湾投资集团党委书记,张雅锋于2015年4月退休,廖日裕于2015年8月调任水利电业集团党委书记。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冯柳江先生,1956年1月出生。历任自治区计委办公室主任助理、主任,广西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清堂先生,1948年11月出生。历任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西石门铁矿矿长,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中国五矿集团副总裁兼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王晓松先生,1946年2月出生。历任东北电力管理局劳资处处长,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容贤标先生,1967年7月出生。历任南宁铁路局任副总经济师、劳卫处处长,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国宁先生,1960年7月出生。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一冶金建设公司一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一冶金建设公司经理助理兼总工程师,广西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罗军先生,1966年7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风险管理处副处长、公司业务部、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四川省内江分行、宜宾分行行长、党委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现任广西北部湾银行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韦增忠先生,1968年10月生。历任广西大学财务处副处长、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第三监事会办事处副处长、处长,第五监事会办事处处长、自治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处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邓世敢先生,1963年7月生。历任县级审计局局长、自治区国资委第一监事会办事处副处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二监事会办事处处长。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唐敏先生,1984年8月生。历任县级市、地级市人民法院科员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二监事会办事处主任科员。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张文东先生,1977年1月生。历任企业财务人员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二监事会办事处主任科员、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欧素芬女士,1963年10月生。历任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苏伟先生,1965年12月生。历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副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监事会第一监事会主席,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容贤标、韩国宁,详见“董事人员简介”。

 郭敏先生,1963年1月出生。历任平果铝业公司经理办代主任,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旭先生,1966年12月出生。历任江苏盐城金龙马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宁波天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柳州立宇集团公司董事。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甘国耀先生,1958年5月出生。历任平果铝业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中国铝业股份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洪先生,1968年6月出生。历任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分场主任,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厂长兼来宾电厂扩建分公司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大奎先生,1964年11月出生。历任广西生产资料总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百色银海铝副总经理、总经理,方元电力副总经理,来宾银海铝业总经理、发行人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七、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未设立股东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作为股东履行股东职责,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形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研究决定重要经营管理问题。发行人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发行人所属各级企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发行人对子公司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一)出资人权利与义务

 依据《公司章程》,发行人不设股东会,由自治区国资委行使股东会职权。自治区国资委作为发行人的出资人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1、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2、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发行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核准如下重大事项:

 (1)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2)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实施办法;

 (3)公司分立、合并、重组、破产、解散及产权变更、增减资本、股份制改造;

 (4)公司处置重大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

 (5)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指标;

 (6)公司重大投、融资计划;

 (7)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需要出资人核准的事项。

 自治区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代表,主要义务是:

 (1)推进公司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2)探索有效的公司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加强对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公司国有资产流失;

 (3)指导和促进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

 (4)尊重、维护公司经营自主权,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管理,增强竞争力;

 (5)指导和协调解决公司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董事和董事会

 依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和自治区国资委的授权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发行人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成员9人,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产生,或由有任免权的机构任命、指定或委派;董事会成员中有发行人公司代表1人,由发行人职工代表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派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接受自治区国资委的监管,执行自治区国资委的决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国资委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其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制定修改公司章程草案;

 10、依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和报酬事项;

 11、自治区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和监事会

 依据《公司章程》,发行人监事会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要求设立。监事会是发行人的监督机构,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发行人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监事会成员依《公司法》的规定产生,或由有任免权的机构指定或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监事会管理机构批准。监事会成员6人,其中职工代表2人。监事会主席依《公司法》的规定产生,或由有任免权的机构指定或委派。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定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报告工作,并提出对董事任免及奖惩的建议;

 5、根据工作需要,查询公司有关资料,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提出询问或提起诉讼;

 6、自治区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必要时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产生,或由有任免权的机构任命或指定委派,每届任期3年,连聘连派可以连任。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聘任或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范围以外的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形。

 八、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二)资产完整

 发行人资产完整,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界定清晰,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作业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行人对其资产拥有完全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三)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专职工作,财务人员不存在在关联公司兼职情况。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合法程序。

 (四)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制定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政策》,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户,有独立的银行帐号;发行人独立纳税,有独立的纳税登记号;发行人独立对外签订贷款合同,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发行人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的情况。

 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关联企业众多,包括子公司与众多联营合营企业,发行人与关联公司之间存在采购商品、提供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严格遵守《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制开展关联交易,发行人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持有发行人100%股权。

 2、关联自然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关联自然人包括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发行人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节“六、(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3、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因发行人对发行人合营及联营企业存在投资,从而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报告期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或报告期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 报告期内主要与发行人产生关联交易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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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关联方

 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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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表 2015年度主要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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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2014年度主要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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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2013年度主要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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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方担保

 表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主要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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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方资金拆借

 表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主要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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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联方往来

 (1)应收关联方款项

 表 2013-2015年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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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付关联方款项

 表 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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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决策

 1、决策权限及程序

 发行人要求关联交易及内部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允,利害关系人回避和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的基本原则,保证发行人内部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发行人母公司负责审批发行人及其所属子公司、单位的重大关联交易及内部交易,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各单位交易双方应依据交易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

 各单位与发行人合并口径外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高管人员,在就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否则,其他高管人员有权要求其回避

 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按《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2、定价机制

 根据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单位的产品(简称为“内部产品”),凡质量和数量能够满足内部生产需要的,发行人内部优先使用;有多家单位生产的内部产品,需方可在内部多家单位中实行招标采购,择优择价。

 发行人旗下关联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下述原则: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格的,按协议价定价;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涉及资产、股权和土地使用权的重大关联交易,按具有执行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确定有国家定价(指政府物价部门定价或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的,依国家定价。

 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并针对各业务领域不同特点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为促进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各有关业务部门分别根据有关法规和发行人业务实际,制定了所属业务领域的工作制度和业务规则,涵盖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信息披露、合规管理等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为经营管理的合法高效奠定了基础,并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效果。

 发行人与下属各公司之间在财务、内部决策和组织架构等方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运营,充分保障下属公司独立性。

 (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了股东行使职责的方式,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发行人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还进行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配套制度的规划和设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发行人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整个公司经营管理。

 (二)内部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

 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依照《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发行人根据《预算管理办法》(桂投财[2010]112号)规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年度财务预算由公司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核、总裁常务会议审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依照《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由公司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审核后,报总裁、董事长批准。为加强发行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集约优势,降低负债规模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安全性及整体使用效益,发行人制定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试行)》(桂投财[2009]213号)。发行人资金集中管理以“全面集中、统筹平衡;分户核算、以收定支;资源共享、有偿使用;服务至上、安全高效”为原则,以资金计划管理为基础,借助银企直联资金管理系统,以公司结算中心为平台,对成员单位的资金进行统一归集、合理调度、统筹管理,优化配置资金资源,降本增效、防范风险。

 在风险控制方面,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为强化投资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明晰责任主体,细化投资决策程序,发行人制定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桂投企[2003]138号)和《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桂投企[2005]2号);为控制财务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加强公司融资管理,发行人制定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桂投财[2010]116号);为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审批管理,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保障发行人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桂投财[2005]181号)。发行人重视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从制度层面规范了风险防控机制。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职责》、《关联交易制度》等,规范各部门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发行人均需先经过可行性研究、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对策制定,再经总经理办公会初审通过后正式立项,成立项目小组。

 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以及关联交易进行审核,以有效防范和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为了规范发行人与关联人的交易行为,保证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维护发行人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在关联交易方面遵循客观必要、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正公平、公开公允、有利于公司发展等基本原则。为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制订了相关管理制度。发行人向关联公司采购和销售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采用招投标定价或协议定价,资金的借贷价格由双方协定。

 (三)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发行人为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在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执行范围和执行约束力,确立信息披露基本原则,明晰各项信息披露标准和有关管理事项。

 十一、发行人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对能源、矿业、金融业、文化旅游、房地产业、肥料行业的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经营;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所经营之业务以电力等能源为基础,铝为核心,同时涉及金融、化肥、造纸等多个行业,实施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双轮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多年发展,广西投资集团已经发展成为广西地方最大的能源和铝业集团。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分析

 1、铝产品

 (1)行业发展概况

 铝是世界上产量和用量仅次于钢铁的有色金属,具有轻便性、导电性、导热性、可塑性(易拉伸、易延展)、耐腐蚀性(不生锈)等优良特性,是机电、电力、航空、航天、造船、汽车制造、包装、建筑、交通运输、日用百货、房地产等行业的重要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电解铝生产国和消费国,是全球电解铝生产和消费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根据国际铝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铝冶炼产能已占全球总量的47%。

 ① 氧化铝

 氧化铝是生产电解铝的主要原料,2006年后,我国大量新建氧化铝项目陆续进入产能释放期,氧化铝产量迅速增长。2013年,我国氧化铝产量为4,774万吨,同比增长39.71%,2014年上半年,由于氧化铝价格下滑,以及铝土矿最大进口来源国印尼对铝土矿出口有所限制,国内部分氧化铝企业出现减产、停产或弹性生产的现象,下半年受氧化铝价格回升拉动,产能逐步恢复,2014年我国氧化铝产量继续增加,但增速回落,全年氧化铝产量为5,074万吨,同比增长6.28%。2015年,我国氧化铝产量为5,719万吨,同比增长12.71%,国内需求的增加,以及产能的增加均使氧化铝产量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图 2005-2014年我国内氧化铝产量及增速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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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铝网

 近年随着中国需求带动全球氧化铝需求迅速增长,力拓集团、美铝公司、俄罗斯铝业联合公司等国际铝业巨头们已经形成战略同盟,氧化铝定价方式也逐渐向着指数化方向推进,氧化铝资源价值正在逐步体现。

 2012年在全球电解铝企业普遍减产的情况下,国际氧化铝价格低迷,直接导致我国氧化铝进口量大幅度增加,国产氧化铝价格再次进入下跌通道。2014年我国氧化铝价格呈现先抑后扬走势,上半年在电解铝价格低迷,以及供应过剩压力下,国内氧化铝价格不断下滑;下半年受新增产能投产推迟、市场供应紧张的预期影响,氧化铝价格出现回升。

 国内氧化铝企业对进口铝土矿依赖程度较大,中国铝土矿约60%需要进口。2014年1月12日,印尼原矿出口禁令正式生效,铝土矿被禁止出口,我国铝土矿进口量大幅下降,2014年全年进口3,628万吨,同比减少48.22%,主要进口来源国包括澳大利亚、印度、马来西亚等。由于此前我国生产商已囤积大量库存,短期内该限令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但长远来看,此举将迫使我国氧化铝生产商们开始改变其运营模式,以减少对印尼矿石的依赖。此外,由于进口铝土矿大幅减少,2014年我国氧化铝进口量明显增加。总体看来,印尼铝土矿出口限制政策对我国氧化铝企业的资源供应和生产成本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氧化铝的资源价值逐步凸显。未来,具有资源及一体化产业链优势的企业将更具成本控制能力和抵御单一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的能力。

 ② 电解铝市场

 电解铝作为汽车生产、建筑和包装用铝原材料,其应用范围仅次于钢材,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电解铝生产国和消费国,是全球电解铝生产和消费增长主要推动力,中国铝冶炼产能占全球铝冶炼产能比例已达39%。2012年以后,国内外宏观经济不景气,国内铝价持续下降,电解铝陷入全行业亏损状态。为促进电解铝行业复苏,各地政府陆续出台电价优惠政策,因此当年我国电解铝产能高达2,700万吨,实际产量2,314万吨。2013年在国民经济温和增长背景下,我国电解铝产量保持平稳增长趋势,但电解铝产能过剩问题日趋严重,电解铝企业普遍亏损较为严重,我国河南、广西、云南和陕西等地均有铝企业开始陆续减产,电解铝产量增速进一步下降,全年电解铝产量2,544万吨,较去年上涨9.92%。2014年,我国经济增速持续下降,电解铝的消费增长步伐有所放缓,同时近年来我国电解铝产能快速增长也使得行业开工率逐年下降,在减产及新增产能投放滞后影响下,2014年我国电解铝产量增速有所回落,全年电解铝产量为2,752万吨,增幅8.17%,略低于预期。2015年1-10月,我国电解铝产量为2,646万吨,同比增长11.30%。而行业估计同期我国电解铝消费增长率在8%-9%左右,产量增速明显快于消费增速。

 图 2005至2014年我国原铝(电解铝)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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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消费结构看,国内铝需求量最大行业依次为建筑、交通运输和电力,三个行业占国内电解铝需求量的2/3。2014年我国铝消费量延续较为平稳增长态势,长远来看,市场刚性需求将逐步成为拉动铝消费量增长的主要动力。

 近几年全球电解铝产能过剩,严重制约了电解铝价格回升。2009年以来,电解铝的产能扩张速度超过了电解铝的消费增长速度,全球电解铝产能利用率逐年下降,铝库存也持续上升。2012年我国电解铝产能高达2,700万吨,实际产量2,314万吨。2013年,中国电解铝产能突破3,000万吨,实际产量近2,600万吨。在需求难以改善、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不断增加铝产量将导致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使国内铝价进一步走低。

 电力成本方面,电解铝行业属高耗能行业,电力成本约占电解铝生产成本的40%~60%左右。2014年以来,受煤炭价格持续下降影响,我国铝行业生产成本进入下行区间,总体来看,较高用电成本挤压了国内电解铝冶炼企业盈利空间,一方面使具有自备电厂或处于电力成本优势区域的电解铝冶炼企业竞争优势显现,并促进行业进一步整合;另一方面,电力成本居高不下,也促进电解铝企业不断完善产业链,积极向上游能源领域拓展,并加强技术研发力度、提升管理效率。

 未来,在国内经济重工业化特征背景下,中国电解铝需求的增长空间依然十分广阔。但不可忽视的是:短期内,受前两年大幅扩产影响,国内市场将继续保持供过于求的局面;同时,影响电解铝行业发展的因素较多,未来供求变化、上游氧化铝价格波动、电价波动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等均会对电解铝价格和企业盈利产生较大影响。

 ③ 铝加工

 目前在中国,铝加工业是仅次于钢铁行业的第二大金属加工行业。2012年我国铝材产量3,074万吨,同比增长12.06%;2013年,产量3,963万吨,同比增长28.92%;2014年,产量4,846万吨,同比增长22.29%。截至2015年10月,我国铝材产量4,259万吨,同比增长8.49%。

 图 2005年至2014年中国铝材产量增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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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我国铝材产量保持高速增长且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但与此同时我国人均铝消费量仅约为6.5公斤/年,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人均消费量30公斤/年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随着国内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市场对铝的需求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因此铝加工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目前我国铝加工市场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行业集中度较低、产品结构不合理。我国铝加工企业数量众多,但普遍生产规模较小,未形成高水平的现代化大型铝业集团群。数据显示,中国铝加工企业目前有1400家左右,其中铝挤压厂780多家,铝板带箔厂650多家,但大、中型企业不足20%,落后的小型企业占80%以上,全国铝加工企业平均产能仅为2.5万吨/年左右,而工业发达国家的铝加工企业产能平均在10万吨/年以上,最大产能达170万吨/年。此外,我国铝材加工行业综合技术水平低,科技创新和自主开发能力较弱,也是导致我国铝材出口竞争力不足的原因之一。尽管我国部分铝加工企业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装备的基础上,通过自主开发和创新,使某些单一技术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从整体产业来看,很多企业仍处于工业发达国家上世纪90年代生产水平。

 (2)行业发展前景

 目前,铝行业的主要关注因素包括:氧化铝产能扩张,氧化铝、电解铝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电价调整等因素。

 从政策方面,2012年起中国对包括电解铝在内的多个行业采取了宏观调控措施,从实施效果看,中国铝工业已经发生了一系列明显变化。

 铝行业相关政策如下表所示:

 表 近年来我国铝行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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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工信部首发《全国工业能效指南》,对主要有色金属产品和工序能效提出明确要求。不但对企业减少能耗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而且对行业和地方化解产能过剩、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完善布局等工作提供可参考标准。2015年5月,财政部宣布自5月1日起,取消部分铝产品关税,该举措具有深远中长期影响:首先,政府此次取消出口关税显示出政府正致力于解决国内铝市供应过剩的难题;其次,在目前贸易升水背景下,初级铝产品将拥有更多出口机会。2015年12月,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将降低上网电价,电价下调可降低电解铝生产成本,利好电解铝生产企业。

 长远来看,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大中型铝矿山建设,抑制地方中小型企业无序扩张,此举有利于促进国内铝行业平稳、有序发展,有利于提高行业内大型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3)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铝业板块主要运营主体包括: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银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银海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目前已形成由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构成的较为完整的铝工业产业链。其中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自身拥有铝土矿资源,主要经营铝土矿资源和氧化铝产品的生产和投资;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氧化铝生产电解铝铝锭和铝水;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主营铝产品贸易批发,是发行人铝行业投融资、资金管理和统购统销平台;广西柳州银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营铝材加工。

 发行人目前铝产品板块中铝土矿、氧化铝、铝水等主要原材料基本可以自给自足,上游产业链大部分均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外购原料主要为发行人下属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依托中西部地区铝水和电力资源优势,承接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铝水,减少铝锭重熔铸造铝合金的中间环节生产铝棒,进一步完善和延长发行人铝产业链。其他需外购原材料均为辅料。

 此外,下属子公司广投银海铝业公司、广西广银商务公司及上海广投国贸公司主要进行铝锭、铝棒、氧化铝等贸易,主要销往华南、华东市场。2015年,铝贸易实现收入410.01亿元,占铝产品业务收入的70%;2016年1-3月,铝贸易实现收入95.22亿元,占铝产品业务收入的64.20%。该板块主要通过销售铝产品获得利润,其基本模式为:自有矿山产出原材料以及外购原材料,运用公司自有生产能力进行加工,通过销售氧化铝、电解铝和铝材等各类铝制品进行获利。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在铝产业板块资产总额约为270.72亿元,在发行人总资产中占比约为11.17%;2015年度,铝产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77.56亿元,在同期公司主营业务总收入中的占比为67.82%。2016年1-3月,铝产业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48.34亿元,在同期公司主营业务总收入中的占比为72.67%。

 (4)公司业务的运营模式及上下游企业情况

 ① 原材料情况

 发行人铝产品原材料包括铝土矿、液碱以及无烟煤等。发行人原材料有两个来源:自有原材料和外购原材料。

 A 自有原材料

 发行人自有原材料主要是铝土矿,为氧化铝生产的主要原料。发行人共拥有两处铝土矿开采权,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拥有铝土矿情况表

 单位: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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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至2015年,发行人自有矿山产出量分别为412万吨、588万吨和549万吨,铝土矿自给率为100%。

 B 外购原材料

 发行人外购原材料主要是铝水(用于生产铝棒)、炭块(用于生产电解铝)、氧化铝(在自产氧化铝不足时外购)。发行人原材料主要外部供应商相对稳定,采购量随生产经营情况变化。主要外部供应商及采购量情况如下:

 表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量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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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销售情况

 发行人下属电解铝企业生产的铝锭和铝水主要通过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面向全国销售,主要市场为广东等华南地区及广西区内周边,主要销售客户在100家以上,销售渠道较畅通。近年来,随着广西承接广东省铝加工产业转移的推进和发行人投资的铝材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发行人的电解铝销售区域逐步向广西区内转移;广西铝加工产品在广西本地消化一部分,大部分销往广东地区。国内其他省份铝加工产品的销售主要由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销往华东地区、广东地区以及该公司在江西、安徽、广西百色等地布局的铝工业园。

 目前,发行人投资建设的柳州银海铝20万吨高精铝板材项目和百色田阳新山铝加工工业园陆续投产,逐步使铝(棒)板材加工能力与电解铝产能相匹配,通过进一步完善集团铝产业链,有效提高铝产品附加值,降低铝产品成本,推动集团铝产业的结构调整,提高集团铝产品市场竞争力。

 表 2013年至2016年3月发行人主要铝产品价格(含税价格)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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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的氧化铝、电解铝和铝材销售量在广西市场占比分别为24%、42%和32%,是广西地方规模最大的铝业集团。

 表 2013年到2016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铝产品的销量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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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发行人氧化铝产品由其三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铝业有限公司按34%、33%和33%的出资比例进行包销。因此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产品按34%权益销售给发行人下属电解铝企业,其余两家股东产量份额主要销往其广西工厂或西南地区;

 表 2015年度发行人铝行业前五大客户销售量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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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电力业务

 (1)行业发展概况

 ① 电力供需情况

 电力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电力需求持续增长。2012年,全国新增发电设备容量8,020万千瓦,截至12月底,全口径发电设备容量为11.4亿千瓦。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4.9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2%。其中,火力发电量为39,1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13.9个百分点。全年共消费清洁能源电量10,6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5%,其中,水电8,6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3%,核电9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6%,风电1,0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5%,太阳能发电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4.4%。

 2013年,全国电力消费总量累计达到53,2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14亿千瓦时,增长0.7%;第二产业用电量39,143亿千瓦时,增长7.0%;第三产业用电量6,273亿千瓦时,增长10.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793亿千瓦时,增长9.2%。

 2014年全国电力消费总量5.5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增速同比回落3.8个百分点,为1998年(2.8%)以来年度最低水平,主要由于经济增速稳中趋缓,影响电力消费需求增速回落。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5年电力消费总量为5.5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相较于2014年下滑3.3个百分点,增速为1974年以来年度最低水平。其中水电、风电、核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7.9%。用电量增速下滑源自需求不足,宏观经济由高速向中高速转型,工业生产增长趋缓,特别是部分重化工业生产明显下滑,电力需求偏弱。预计2016年全年电力消费总量将会有小幅上升。

 ② 电力装机容量

 2014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设备容量10,350万千瓦,其中,水电新增2,185万千瓦,火电新增4,729万千瓦,核电新增547万千瓦,并网风电新增2,072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新增817万千瓦。截至201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3.6亿千瓦,同比增长8.7%;其中,水电3.0亿千瓦(含抽水蓄能2,183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22.2%;火电9.2亿千瓦(含煤电82,524万千瓦、气电5,567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67.4%;核电1,988万千瓦,并网风电9,581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652万千瓦。2015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50,828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10.5%。其中,火电装机容量99,021万千瓦,增长7.8%;水电装机容量31,937万千瓦,增长4.9%;核电装机容量2,608万千瓦,增长29.9%;并网风电装机容量12,934万千瓦,增长33.5%;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增长73.7%。

 图 2003年至2014年全国用电量及其增速统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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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我国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周期性变化与宏观经济,及电源投资建设周期性变化密不可分。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和用电需求增速放缓,201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3,969小时,同比降低349小时,是1978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其中,2015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3.2亿千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621小时,同比降低48小时;2015年底全国火电装机容量9.9亿千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4,329小时,同比降低410小时,是1978年以来的最低水平;2015年底全国核电装机容量2,608万千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7,350小时,同比下降437小时;2015年底全国并网风电装机容量12,934万千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728小时,同比下降172小时。

 在电源结构方面,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决定燃煤发电机组在我国电源结构中占主导地位,从2001年至今火电机组装机容量占电力装机总容量比重一直保持约70%,居主导位置。

 ③ 电价变化情况

 2011年4月9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出台电价调整方案:自2010年4月10日起,上调全国16个省(区、市)上网电价,为避免对CPI产生冲击,终端销售电价此次暂不变。

 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一是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二是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电量不同实行不同电价标准,电价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式逐级递增。

 2013年8月8日,国家能源局在《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表示,对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将不再进行行政审批。各地要继续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相关工作,已经开展试点地区,应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推进,尚未开展直接交易地区,要结合地区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2014年1月2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进一步深化电力改革”就是2014年能源工作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能源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意见》明确指出,将尽快出台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支持在内蒙古、云南等省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积极推进电能直接交易和售电侧改革;推动探索有利于能效管理和分布式能源发展的灵活电价机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提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实施方案。

 2014年发改委公布了煤电上网电价调整方案,全国平均将下调0.0093元/千瓦时(相当于2%),并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继续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其中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0.02元,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0.018元。发改委称,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的降价空间,除适当疏导部分地区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销、除尘、超低排放环保价格等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外,主要用于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此次降价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15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通知明确,全国燃煤火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2016年、2018年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2分钱、3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分钱、2分钱;对光伏发电标杆电价,2016年一类、二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0分钱、7分钱,三类资源区降低2分钱。

 (2)行业发展前景

 中国经济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将进一步提高,这对电力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发电行业仍将保持较快发展速度,未来具有较好发展空间。

 发电市场规模继续扩大。预计到“十三五”末,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8.85亿千瓦左右,年均增长5.6%;全国电力消费总量将达到8.20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5.5%。

 (3)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是自治区最大地方电力投资集团,其中电力业务板块主要运营主体包括: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色银海发电有限公司和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此外,发行人还参股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36,发行人持股19.25%)、龙滩水电站、天生桥一级水电站、防城港核电站等。

 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发电厂以火电厂为主,主要包括来宾电厂(2×30万千瓦火电厂)、柳州电厂(2×22万千瓦火电厂)、黔桂电厂(2×66万千瓦火电厂)、银海发电(30万千瓦火电厂)等,此外还有桥巩水电站(8×5.7万千瓦及2.4万千瓦水电站)。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参与建设的电力总装机容量为2543.77万千瓦,总权益装机容量为1038.4万千瓦。发行人火电总权益装机容量占比48.79%,水电总权益装机容量占比42.66%,核电总权益装机容量占比8.11%,风电总权益装机容量占比0.44%。目前,发行人控股已建成投产的总装机容量1,895.37万千瓦。

 表 2013年至2016年3月发行人控股发电业务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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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至3月,火电/水电收入构成之比分别为8.55、6.53、5.66和7.55。

 投资方面,发行人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建设神华国华广投(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8%。项目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区,拟建设2台100万千瓦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预计总投资87亿元,发行人2015年已投入资本金8,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能为发行人提供较为可观的投资收益。

 根据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冠电力”,证券代码:600236)《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并发行优先股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股份上市公告书》,桂冠电力采用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方式,分别购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持有的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5%股权、广投集团持有的龙滩公司30%股权和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龙滩公司5%股权。该次非公开发行后,发行人对桂冠电力持股比例上升至25.96%,发行人能够实现可观投资收益。此外,发行人参股的防城港红沙核电拟于近年进行并网发电,发行人电力板块投资收益有望进一步提升。

 (4)公司业务的运营模式及上下游企业情况

 ① 火电

 A 装机容量

 发行人电力板块主要由火电构成。目前,发行人下属主要有5家火电厂,发行人火电装机情况如下表:

 表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主要火电控股装机容量分布表

 单位: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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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燃料采购

 发行人火电发电企业的燃煤供应均为外购,主要采购地为贵州,其中控股公司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在地临近煤矿,采用坑口煤,运输距离短,原材料成本较低。发行人下属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广西开投燃料有限公司,目前区内三家火电厂(来宾电厂、柳州电厂、百色电厂)所用原煤均由广西开投燃料有限公司统一采购。采购结算方式主要为:对外原煤采购一般按年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结算按照批次,在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

 表 2015年发行人前五大煤炭供应商概况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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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水电

 A 装机容量

 目前,发行人下属1家分公司,拥有1座水电站——桥巩水电站。电站安装9台发电机组,其中左岸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5.7万千瓦的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5.6万千瓦,8台机组已于2009年12月全部投产发电;右岸安装1台单机容量为2.4万千瓦的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4万千瓦,已于2014年初投产发电。

 发行人水电装机情况如下表:

 表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水电控股装机容量分布表

 单位: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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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来水情况

 发行人所属桥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流域中游。红水河全长638公里,流域面积3.32万平方公里(不包括南盘江和北盘江流域面积),年平均流量为696亿立方米,落差756.5米,年降水量1,200毫米。2009年以来,由于广西持续干旱,红水河流域来水量较历史偏少。2012年下半年开始逐步恢复至正常水量。

 表 2013年至2015年水电站来水量统计

 单位: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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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电价情况

 2013年至2015年,水电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0.2539元/度、0.2474元/度和0.2270元/度。

 ① 销售情况

 客户集中度较高,按属地原则分别销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与区内四家电力企业结算都采用银行转账,当月电费在次月底前结清;贵州电力公司与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采用银行转账为主,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比例不超过30%,当月电费通常在次月中及月末两次结算完。

 表 2013年至2016年3月电力销售情况

 单位:亿千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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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金融业务

 发行人金融业务主要涉及证券和银行业务,分别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海证券,证券代码:000750)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

 (1)证券业务

 ① 行业发展概况

 经过二十多年发展,证券行业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制度架构基本确立,行业已具备一定规模,业务范围逐步扩大,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能力显著增强。证券公司集团化经营初具规模,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架构,国际化进程逐步推进,风险防范机制日益完善。

 根据证券业协会《2015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统计,共有95家券商进入分类名单,其中有64家券商获得A类评级,其中AA级有27家,A级有37家;B类券商中,BBB级的有22家,BB级有7家,B和CCC各1家。

 2014年以来,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以及证券行业创新发展深入推进,在传统业务转型加速和创新业务规模化发展推进等背景下,证券行业经营业绩逐渐好转并确立上升通道趋势,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较2013年度有大幅增长。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未经审计的2014年度证券公司经营数据,我国证券行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02.84亿元,同比大幅上涨63.45%;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1,049.48亿元,同比上涨38.23%;证券承销与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净收入309.38亿元,同比上涨78.45%;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22.31亿元,同比下降13.76%;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124.35亿元,同比上涨76.88%;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710.28亿元,同比大幅上涨132.48%;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446.24亿元,同比大幅上涨141.71%。证券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965.54亿元,同比大幅上涨119.34%。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未经审计的2015年度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显示,125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51.55亿元,同比大增120.97%;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2,690.96亿元,同比大涨156.41%;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531.45亿元,同比上涨71.78%;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44.78亿元,同比上涨100.72%;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74.88亿元,同比上涨121.05%;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1,413.54亿元,同比上涨99.01%;利息净收入591.25亿元,同比上涨32.50%;全年实现净利润2,447.63亿元,同比大涨153.50%,124家公司实现盈利。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125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6.42万亿元,净资产为1.45万亿元,净资本为1.25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2.06万亿元,托管证券市值33.63万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11.88万亿元。

 总体来看,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入、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证券行业迎来了较好发展时机,证券行业总体收入结构持续优化,稳定性不断增强。

 ② 业务开展情况

 国海证券是发行人开展证券业务的核心企业。国海证券是广西区内成立的第一家可从事综合类业务全国性证券公司,在国内首批获得规范类券商资格。2011年8月9日,国海证券成功在国内A股上市(证券简称:国海证券,证券代码:000750)。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7月17日发布的2015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国海证券分类结果为A级。截至2015年末,国海证券共有分公司10家,营业网点覆盖面已扩张至18个省级区域,营业部85家,营业网点建设全国性布局初步形成。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证券业务的资产总额为264.2亿元,约占发行人总资产28.77%;2014年度证券业务实现单体业务收入25.45亿元。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证券业务的资产总额为525.20亿元,约占发行人总资产24.29%。

 2013年、2014年、2015年,发行人合并口径证券业务板块收入分别为19.02亿元、23.42亿元和49.59亿元,呈稳步增长趋势。

 国海证券已开展自营业务以及代理业务,其中自营业务主要是:国海证券使用自有资金以自己名义买卖证券获取利润;代理业务是国海证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主要是由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组成。主要包括证券承销、证券经纪、受托客户资产管理、自营业务等。

 具体业务方面,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5.59%;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9.44%,其中主承销项目数量同比增长54.84%,承销金额同比增长48.90%;证券自营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1.26%;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9.27亿元,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达515.29亿元;研究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6.80%。

 国海证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为:1、证券经纪手续费,主要为国海证券自营业务支付其他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2、其他,主要为支付给银行“资金三方存管”费用、支付其他证券公司佣金等支出。

 表 2013年至2016年3月国海证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支出构成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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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行业务

 ① 行业发展概况

 目前,我国已形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组成的银行业体系。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是企业融资主要渠道。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整体运营态势良好,资产和负债规模增速保持稳定,经营效率有所上升。国内商业银行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国内商业银行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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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银监会统计数据

 2015年12月末,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155.83万亿元,同比增长15.60%;商业银行负债总额为144.27万亿元,同比增长15.33%。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整体平稳。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企业经营风险加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不良贷款率有所反弹,银行业资产质量面临的压力上升。但另一方面,银行业贷款拨备保持在较高水平,行业整体风险可控。

 2015年商业银行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59万亿元,同比增长2.43%,净息差为2.54%,盈利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10%,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平均资本利润率14.98%,同比下降2.61个百分点。随着存款利率逐步放开,存贷利差将进一步收窄,为拓展收入来源,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逐步加大中间业务拓展力度,中间业务发展迅速。2014年,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9,022亿元,同比增长19.2%。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更加凸显出我国银行业积极寻求增加服务种类、提升分销能力、拓展金融服务领域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未来,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发展趋势将进一步显现。

 资本充足率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商业银行开始正式执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12月末,商业银行(不含外国银行分行)加权平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91%,较年初上升0.56个百分点;加权平均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1%,较年初上升0.55个百分点;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45%,较年初上升0.27个百分点。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仍主要以利差为主,风险资产对资本消耗很快,且国内直接融资市场尚不够发达,为达到新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不可避免地面临不同程度的资本补充压力。总体来看,国内银行业仍处于较快发展阶段,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持续提升,业务创新能力逐步提高,盈利能力强。

 总体来看,当前我国银行业仍处于较好发展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长期趋好,国内市场潜力巨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银行业发展具有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但也要注意到,在外部冲击和内部转型的压力下,银行业面临的风险和困难逐渐增多,对风险管理和监管的要求日益提高。

 ② 业务开展情况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唯一的区域性、国际化、股份制优质特色银行。北部湾银行于1997年3月由11家法人机构以及原17家城市信用社的股东作为发起人设立,曾用名包括南宁城市合作银行和南宁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0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批复,更为现名。

 北部湾银行以服务广西经济、服务北部湾开放开发、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产权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改革管理体制,整合金融资源,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资产质量,成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机制的现代商业银行,为广西经济发展和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提供强有力金融支持。

 截至2015年末,北部湾银行主要设有直管分支机构20个,小企业专业机构1个,县域支行6个,二级支行50个,营业网点71个;实现资产总额1,130.2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638.5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22.7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8.67亿元,营业利润4.08亿元。

 表 北部湾银行贷款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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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北部湾银行贷款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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