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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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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赵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饶卫、王建军和独立董事陈学玺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以 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本次募集资金在三个募投项目内实施适当调整,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年产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调增1,245.26万元,调增额度分别来自“年产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和“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调减1,140.67万元和104.59万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上述《核查意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董杰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简历见附件。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6年8月25日(周四)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董杰先生简历

 董杰,男,1972年11月出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2007年3月至2013年12月在山东东岳集团先后担任财务中心副总监、证券部总经理兼投资处处长,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担任青岛金王集团财务副总监,2014年4月至2016年5月在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6年7月至今,任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截至2016年8月9日,其未持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明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4. 审议通过《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并保证了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依照程序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分析的前提下,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间进行了调整。优先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年产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及“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资金使用的效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项目运营能力,从而整体保障了公司利益与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0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2.90万股,发行价格为5.80元/每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052.82万元,扣除公司需承担的发行费用3,220.4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32.36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7月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16]第3-00033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为:

 ■

 本次拟在三个募投项目内实施适当调整,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年产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调增1,245.26万元,调增额度分别来自“年产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和“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调减1,140.67万元和104.59万元。本次变更涉及的调增(其他两个项目相应调减)募集资金使用额度1,245.26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86%。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均系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调整,不涉及新增项目,不需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各项目具体调整后的情况为: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年产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厂房、锅炉、配电工程、环保等公共设施已全部建成,一期2.5万吨已于2013年12月份建成投产。该项目是三个募投项目中最先建设,项目进度较快,未来按原计划投产的可预测性强,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此,本次拟调增“年产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而“年产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及“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为了保证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优先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年产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及“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资金使用的效率,提升公司的运行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综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审慎研究,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并保证了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依照程序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分析的前提下,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间进行了调整。优先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年产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及“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资金使用的效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项目运营能力,从而整体保障了公司利益与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2、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无异议。该变更事项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6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25日(星期四)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15:00至2016年8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6年8月24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刘艳、王东海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刘艳、王东海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 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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