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5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实业”)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8月5日,东方实业将其持有的我公司60,4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期限自2016年8月5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止。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此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97%,占公司总股本的2.12%。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东方实业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是为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控”)融资提供质押担保。东方投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出现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实业将采取补充质押或补充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公告日,东方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66,346,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东方实业本次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49,97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6.49%,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