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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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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33号文件核准,公司拟向钟剑、钟波、赵碧华、李媛和杨宇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45,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561,79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93.10元,扣除发行费用6,3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629,975.5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6月28日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天衡验字(2016)133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其中22,5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其余募集配套资金在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情况

 2016 年 6月 2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其中22,5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其余募集配套资金在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后,将剩余资金人民币218,629,775.50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从而加快公司氢燃料电池空气循环系统及相关产业、磁悬浮离心压缩机、制冷压缩机等业务的发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必要性分析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人股份,证券代码:002639)于2016年7月7日、7月8日、7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1)近期公司制冷及制冷系统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有发生重大变化,中期业绩符合预期。

 (2)2015年10月30日,公司参股的并购基金——上海兴雪康投资合伙企业,完成了对OPCON两大核心业务子公司SRM和OES100%股权的收购,公司已与上海兴雪康投资合伙企业签署回购承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OPCON自1990年投入燃料电池空气供应系统的研发,拥有丰富的双转子螺杆压缩机的设计、生产经验以及燃料电池空气供应系统品牌AUTOROTOR,为燃料电池企业巴拉德以及世界上主要汽车制造商,如通用、奔驰、丰田、本田、福特等客户提供燃料电池空气循环系统。OPCON参与的欧洲洁净城市运输项目的27辆燃料电池巴士车自2006年运行至今,运行里程超过300百万公里,累积运行时间超过了10万小时,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得到了验证。COPCON AUTOROTOR燃料电池空气供应系统的相关技术、品牌及研发人员目前由SRM和OES拥有。公司将进一步借助OPCON的技术平台积极推进燃料电池空气供应系统的产业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截止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工作,除此之外,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截止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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