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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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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6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0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向显湖、唐英凯、严洪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李宏敏委托董事何树琼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四川省蓝海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抓住四川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禚炳军、张亮共同投资设立四川省蓝海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壹亿元人民币(具体名称和注册资本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四川省蓝海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62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四川省蓝海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旗连锁”) 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四川省蓝海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商业集团”)、禚炳军、张亮共同投资设立四川省蓝海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星”),注册资本拟定为壹亿元人民币(具体名称和注册资本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与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禚炳军、张亮签订了《四川省蓝海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筹)投资协议书》。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成都市文武路42号

 法定代表人:代平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6月25日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业;建筑业;中药材种植;进出口业;货物运输;仓储业;物业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央空调的安装及维修。

 2、禚炳军

 身份证号码:210504********1318

 住 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3、张亮

 身份证号码:510102********6118

 住 所:成都市武侯区林荫街****

 上述各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业、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四川省蓝海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5、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企业策划;电子商务;商务信息咨询、创业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金融服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咨询、翻译服务、人才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医疗保健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建筑材料、工艺礼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货物进出口。

 6、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

 四川省商业集团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 3,400万元人民币,占蓝海星总股本34%;禚炳军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3,300万元人民币,占蓝海星总股本33%;张亮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2,800万元人民币,占蓝海星总股本28%;红旗连锁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蓝海星总股本5%;

 各方应在协议生效后,首次出资额认缴为总注册资本的10%(1000万元)各方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按以下方式缴纳:

 (1)15个工作日内,将40万出资额缴至依法开设的蓝海星验资账户,各方按照认缴比例出资(即四川省商业集团应缴13.6万,红旗连锁应缴2万,禚炳军应缴13.2万,张亮应缴11.2万)

 (2)30个工作日内,将400万出资额缴至依法开设的蓝海星验资账户,各方按照认缴比例出资(即四川省商业集团应缴136万,红旗连锁应缴20万,禚炳军应缴132万,张亮应缴112万)

 (3)60个工作日内,将560万出资额缴至依法开设的蓝海星验资账户,各方按照认缴比例出资(即四川省商业集团应缴190.4万,红旗连锁应缴28万,禚炳军应缴184.8万,张亮应缴156.8万)

 剩余90%出资额根据经营的需要,按各方投资比例逐步投入(具体投资的进度和额度由股东会决定),但最晚应在蓝海星成立12个月内完成全部认缴的出资额,并缴至蓝海星开设的基本账户。

 为确保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出资人指派人员共同成立蓝海星筹备委员会,负责办理蓝海星设立事宜。蓝海星筹备费用在成立后由蓝海星承担;蓝海星若不能成立,由出资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认缴出资比例分摊产生的筹备费用。

 2、出资的转让

 蓝海星各股东持有的股份自蓝海星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成立之日2年后,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需告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3、组织结构

 蓝海星设立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构成,为最高权力机构,各出资人的表决权按其出资额获取。

 蓝海星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四川省商业集团委派2名、红旗连锁、禚炳军、张亮各委派1名,另聘请2名外部专业人士担任董事,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四川省商业集团委派的董事担任。

 蓝海星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红旗连锁、禚炳军、张亮各委派1名,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蓝海星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面向社会招聘,并经董事会任命。总经理负责组建经营团队,总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法》和《四川省蓝海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确定,可根据经营的需要设立一至两名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任命或罢免。副总经理的职权由《四川省蓝海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确定。

 蓝海星设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一名,由四川省商业集团委派。

 4、违约责任

 各方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情形发生,应当先行停止违约行为,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约责任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如下约定:

 (1)出资缴纳违约

 任一方未能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首次10%出资额,违约方应承担蓝海星登记注册发生的费用,并按首次认缴出资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按出资比例分配获得违约金;

 任一方未能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剩余90%出资额,违约方按剩余应缴纳而逾期未缴纳的出资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按出资比例分配获得违约金。违约方未缴出资额空缺需要原有股东或新投资人出资补缺,在出资额空缺未补足前,对剩余未缴出资额按每日千分之五的利率计算利息,由违约方承担该利息。守约方同意该利息用于支付蓝海星未及时获得股东注资所受的损失。

 (2)股权处分违约

 任一方未经蓝海星股东会书面同意,擅自将蓝海星股权质押的,按其实际出资所代表股权的净值计算价款,该价款作为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守约方按出资比例分配获得违约金;

 任一方在蓝海星成立后2年内转让股份,应按其实际出资所代表股权的净值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按出资比例分配获得违约金。

 5、争议解决

 各方之间履行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各方应竭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各方同意在争议仍未解决期间或判决未生效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他们在协议项下的义务, 直至争议得到最终解决。

 6、合同的效力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国资管理部门正式批准后生效,一式捌份,各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电商相较于传统外贸优势更为明显,其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压缩中间环节、降低市场开发难度、增强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蓝海星的投资设立则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多元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六、风险提示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相关部门审批。同时,公司设立后存在一定的经营和财务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四川省蓝海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筹)投资协议书》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6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叁仟万元,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6619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C16GQ0119)。

 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并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详见2016年2月18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公司与中信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6619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叁仟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5、投资对象:

 (1)本产品为结构性理财产品,理财资金全额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2)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围进行调整。

 6、收益计算方式:投资者所获本产品理财收益=理财本金×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

 其中: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以中信银行所公布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准。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理财收益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7、投资期限: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10月11日

 8、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

 (1)本产品收益计算天数为95天,产品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2)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提前终止:公司无提前终止权,中信银行有提前终止权。

 10、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投资风险提示: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各类理财产品均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投资者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可能导致本金和收益的损失。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理财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联系标的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理财年化收益率为3.10%。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进行适度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6年2月2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5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181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2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20)。

 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公司已收回部分理财收益人民币407671.23元。

 2、2016年3月2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壹亿元, 购买成都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天府理财之智“增富”机构理财产品(ZFJ16041-红旗专享)。详见2016年3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21)。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6月28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人民币1099178.08元。

 3、2016年3月8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壹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步步高升4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3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24)。

 4、2016年7月1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壹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场发行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659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7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58)。

 六、会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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