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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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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57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集团”)拟于2015年7月10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其间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宝胜集团于2015 年8 月25日和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公司股份507,000股。

 截至2016年7月9日,宝胜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已满 12 个月,其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宝胜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6,716,819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5.6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鉴于当时资本市场波动幅度较大,公司股票价格连续非理性下跌,严重偏离公司价值,宝胜集团对公司未来发展及价值回归充满信心,宝胜集团拟于2015年7月10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宝胜集团先后于2015年8月25日和2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7,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2%。增持完成后,宝胜股份共持有公司股份147,223,819股,占截至2015年8月26日公司总股本的35.79%。

 因公司于2016年1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6年6月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16年7月9日,宝胜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35,558,11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6.02%。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四、承诺情况

 宝胜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五、律师的核查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宝胜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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