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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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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公告编号:2016-057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10日,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贤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松锋和谢海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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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 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4年,公司完成了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同时提出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2015年底,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通过;2016年4月,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募集资金近10亿元人民币。

 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资金实力明显增强,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得到改善,总体财务状况得到了明显优化,进一步加强了公司转型开拓金融业务的基础实力。

 自2015年起,公司开始着眼于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认为:随着政府加快金融服务行业发展、推动实体经济产业升级力度的加大,金融业在带动实体经济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未来金融业有望成为实体经营企业业务转型的重要方向。另一方面,公司地处珠三角商品、金融、贸易活跃的地区,有利于利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的珠海横琴自贸区及深圳前海自贸区特有的政策优势,拓展金融业务,再造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金融资本与实业经营的有机结合,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确定业务转型的思路为:在探索向金融领域转型的商业机遇同时,通过将传统产业结构调整,涉足供应链金融,投资兴办金融类企业,实现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促进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从制造业到金融业的转型升级。

 近期公司开始启动对微细漆包线资产及业务整合的方案,公司将对漆包线业务相关资产进行股权架构调整。对改善微细漆包线业务的经营状况和促进金融业务的转型提供了发展空间。

 2016年开始,公司加快了对金融业务拓展的步伐。目前已经完成了对横琴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的收购工作,该交易中心的业务在紧锣密鼓开展;公司设立粤港合资证券公司项目在抓紧进行中;公司已设立的前海盈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横琴丰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业务在筹备过程中。公司多种金融业务并进的局面在稳步形成。

 4.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鉴于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较小,资本公积金较高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整体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金融转型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原有业务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目前状况。公司近几年来未进行过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为了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预案。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 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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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均承诺: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2016 年4月25日起60个月内不予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广东贤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24,187,577股增加至1,134,656,520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 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后6个月均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3.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 公司董事会在接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贤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松锋和谢海滔提交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召集各位董事对该预案进行讨论。经讨论,全体董事一致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股票流动性,预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此项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时投赞成票。

 2.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贤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松锋和谢海滔承诺:在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3.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教育,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贤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松锋和谢海滔签字、盖章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 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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