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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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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购买公司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玉的亲属徐杨琨向公司持股100%子公司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三湘海尚云邸项目住宅一套,交易价格为5,089,474.00元。

 徐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鉴于本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且累计十二个月内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人徐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湘海尚云邸

 2、项目位置:本项目地块位于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

 3、项目法人: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

 4、项目占地面积:199,810.80平方米。

 5、本次交易的住宅一套:面积为213.89平方米,交易价格为5,089,474.00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系根据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根据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住宅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未利用其关联关系,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5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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