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57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6年7月18日、7月19日、7月20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 “收购人”)于2016年6月20日公告了《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16年6月21日起向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之外剩余股份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 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 被收购公司名称: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嘉凯城”)

 2、 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嘉凯城

 3、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0918

 4、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嘉凯城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以外的其他已上市流通股。截至2016年6月20日,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以外的嘉凯城全部已上市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

 5、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恒大地产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及物业管理,以房地产开发为主。恒大地产房地产开发项目以普通住宅为主,商业地产为辅,开发产品包括低密度住宅、多层花园住宅、小高层住宅、中高层及高层住宅等。经过近二十年房地产行业运营经验的积累,恒大地产以成熟的运营模式取得了行业领先的规模优势,近年来恒大地产销售面积及土地储备等多项指标均位于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前列。目前恒大地产已进入全国一百多个主要城市,成为国内房地产项目覆盖城市最多、品牌影响力最广、综合实力最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

 嘉凯城作为长期深耕长三角区域的上市公司,具备二十多年的房产开发及商业资产管理经验,已成功开发大量中、高端房产项目。嘉凯城项目主要位于上海、杭州、苏州等长三角区域城市以及武汉、青岛、重庆等华中、华北、西南核心城市,共计约50个项目,剩余总可售面积近600万平方米。

 通过本次协议收购嘉凯城52.78%股份,可丰富恒大地产的土地储备资源,进一步增加一、二线城市项目数量占比,优化土地储备结构,同时,恒大集团将拥有境内资本市场A股上市平台,通过恒大集团与嘉凯城的战略整合,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全面要约收购是履行因恒大地产协议收购嘉凯城52.78%的股权从而成为嘉凯城的控股股东而触发的法定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嘉凯城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期限自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7月20日。其中,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19日和2016年7月20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990043

 2、申报价格:4.21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帐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嘉凯城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帐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期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期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手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登记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满次一交易日,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登记公司指定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登记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期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当日向深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于次日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帐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19日和2016年7月20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六、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16年7月8日15:00,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300股。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 2016年6月20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申报公告》等相关内容。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