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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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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的通知,华联集团于2016年7月8日增持了公司股份,其增持公司股份承诺已经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和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于2015年7月10日承诺:将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2015-055)。

 本次增持与《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中的增持计划一致。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时间:2016年7月8日

 2、增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购入公司股票。

 3、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华联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2,954,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成交均价为3.74元/股,总成交价格1,105万元,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4、本次增持前后增持人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华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58,422,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8%;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华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61,377,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1%。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华联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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