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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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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的通知及议题于2016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战略转型对资金的需求,同意2016年新增本公司向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总额20000万元综合授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20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在四川宜宾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中国银行宜宾分行在对公司2016年的授信中,需新增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20000万元。以上担保事项,公司将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的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海丰和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6日,注册资本212,832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9.82%股权,法定代表人罗云。经营范围:化工、建材、纸制品的开发、制造、经营。

 (二)被担保子公司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集团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同意为以上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海丰和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提供担保是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授信、融资必须的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3,236.54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8.0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议案的核查,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担保事项和额度为天原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发展的需要。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天原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7月27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26日-2016年7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15:00至2016年7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7月2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原集团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1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6年7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下江北)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天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应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见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所交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7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前发出的,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3608918 传真号码:0831-3607026

 联 系 人:补雄、张梦 通讯地址:宜宾市下江北

 邮政编码:644004

 五、备查文件 :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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