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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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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7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城街一号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照宏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郝瑛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常卫东先生、罗效科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参与山西潞安纳克碳一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公开竞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摘牌成功后将与潞安煤基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股东代表陶晔先生、吴明清先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关于公司参与山西潞安纳克碳一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公开竞价的议案》、《关于摘牌成功后将与潞安煤基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所涉及的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股东代表陶晔先生、吴明清先生已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该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规定。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阴春霞 武腾魁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编号:临2016-06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年 7月1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投资公司”)的《关于拟减持狮头股份股份的告知函》,称其拟于本公告披露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至多减持7,4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的狮头股份的股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经贸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6,645,0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24%,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16,645,0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即发起人股份;

 3、本次减持的数量:预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452,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24%;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5、价格区间:不低于18.75元/股;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经贸投资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经贸投资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经贸投资公司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经贸投资公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经贸投资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拟减持狮头股份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编号:临2016-06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23日,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6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6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对《问询函》所述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落实,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7月8日,公司同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要求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媒体说明会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0827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按照《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决定于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及《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公司将本次媒体说明会召开的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15:00—17:00

 二、会议召开的地点及参与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

 网络直播地址: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公司将邀请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参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请有意参加的媒体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媒体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传真预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中午12:00,电子邮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中午12:00,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五点。媒体预约注意事项:媒体预约需提供媒体名称、记者姓名、记者证编号、联系方式,前往参加说明会的媒体需凭以上资料和预约登记情况入场。参加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访谈”,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媒体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问题收集的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早上9:00—下午15:00。

 投资者可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观看本次说明会的网络文字直播。

 三、会议参与人员

 公司主要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公司的原控股股东、现第一大股东及第二大股东代表;标的资产相关人员,以及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等的主办人员和签字人员等。

 四、会议议程

 1、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公司原控股股东代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交易定价原则、标的资产的估值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

 4、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对标的资产的行业状况、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业绩承诺、业绩补偿承诺的可行性及保障措施等进行说明;

 5、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发表意见;

 6、回答媒体的现场提问;

 7、说明会见证律师发表意见。

 五、会议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0351-2857002

 传真:0351-6531985

 电子邮件:1301747640@QQ.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后的次一交易日(即2016年7月15日)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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