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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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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9年8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10号文核准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12月1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5月31日,所载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邮政编码:518040

 成立日期:2006年6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071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9091

 联系人:郑妍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股本结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4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4%;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出资46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于帆先生,董事长,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1987年7月至1988年10月任化工部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法学教师,1988年10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0年9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高级经理,2000年9月至2007年9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融资业务部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16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普敦(Michael Stapleton)先生,副董事长,澳大利亚墨尔本Monash大学经济学学士。1996年至1998年担任JP摩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澳大利亚)机构客户经理,1998年加入康联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开发部门,负责澳大利亚机构客户销售和关系管理,2002年加入首域投资国际(伦敦),历任机构销售总监、机构业务开发主管,2009年6月起担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亚洲及日本区域董事总经理。

 于建伟先生,董事,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学士,东北财经大学EMBA。28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89年至1996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年至2000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3年5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7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9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潘广建先生,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稽核部、香港期货交易所监察部。1997年起历任山一证券分析员、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助理经理、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经理、景顺亚洲业务发展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AXA国卫市场部助理总经理、银联信托有限公司市场及产品部主管。潘广建先生于2007年5月起任首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开发董事並于同年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公司监事至2016年5月13日,自2016年5月14日起,潘广建先生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公司董事。

 孙志新先生,独立董事,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副处长,总行教育部副主任,总行监察室主任,广东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个人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总行党校(高级研修院)常务副校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工会常务副主席,总行监事会监事,于2011年1月退休。

 刘颂兴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W.I.Carr(远东)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霸菱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投资经理,纽约摩根担保信托公司Intl投资管理副经理,景顺亚洲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汇丰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2005年5月起改组为汇丰卓誉投资管理公司)股票董事,中银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策划总经理,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股票投资董事,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Seekers Advisors(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投资总监。2012年6月19日起担任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治海先生,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历任江苏省盐城市政法干校干部,首都经贸大学经济系讲师,自1993年2月起担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5年5月8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执行监事:

 郑妍女士,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监察稽核总监助理。2007年5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总监助理。自2015年1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于建伟先生,总经理,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学士,东北财经大学EMBA。28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89年至1996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年至2000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3年5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7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9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晖女士,督察长,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加拿大Concordia University经济学硕士。1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99年起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市场部副总监、规划发展部副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等职务,其间两次借调到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工作,参与老基金重组、首批开放式基金评审等工作。2000-2001年参与英国政府“中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FIST项目),任职于东方汇理证券公司(伦敦)。2005年8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于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2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交易员、计划财务部会计、深圳证券营业部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总部业务监控部经理兼清算中心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客户资金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10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焦巍先生,副总经理,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学博士。18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94年至1998年,任中国银行海南分行国际结算部职员;1998年至2002年,历任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观研究员、债券首席交易员;2009年至2014年,历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观研究员、基金经理、投资总监;2014年至2015年,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2015年10月加入信达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0日起任总经理助理, 2016年3月17日起任投资总监,2016年4月11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程文卫先生,副总经理,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18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91年至1998年在南开大学军事教研室工作,任讲师;1998年至2007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经理、研究所所长;2007年至2010年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2010年至2011年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2011年至2013年任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总经理;2013年至2015年任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集团副总裁、上市公司常务副总兼董秘。2015年11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

 (2)曾任基金经理

 ■

 3、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

 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审议委员会由6名成员组成,设主席1名,委员5名。名单如下:

 主席:于建伟,总经理

 委员:

 焦巍,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曾国富,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孔学峰,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张培培,投委会秘书、基金经理

 刘涛,产品创新部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5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0.49万亿元,增长10.67%;客户存款总额13.67万亿元,增长5.96%。净利润2,289亿元,增长0.28%;营业收入6,052亿元,增长6.0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4.6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4.62%。平均资产回报率1.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7%,成本收入比26.98%,资本充足率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1.45万个,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启动深圳等8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年提升7.55个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2.22万亿元,多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23.08%,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5,316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7.17万亿元,增长67.36%;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品牌1000强”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度全球企业2000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8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丽燕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40

 2、代销机构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6151

 联系人:刘玉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港平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郭淑仪

 四、基金的名称

 信达澳银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类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盘股票,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未来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下述投资比例,并且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本基金管理人每半年末将中国A股市场中所有股票按A股流通市值从小到大进行排序并累加,累计流通市值占A股总流通市值50%以下的股票定义为中小盘股票。在下一调整周期之前,对于未纳入最近一次排序范围的股票(如新股、恢复上市股票等),若其流通市值(对于未上市新股,用本基金管理人预测的流通市值代替)满足以上对中小盘股票的定义,则也视其为中小盘股票。如果排序时股票暂停交易或停牌等原因造成没有收盘价格的,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取停牌前收盘价或最能体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公允价值计算流通市值。当基金所持有中小盘股票在某调整周期期间因价格变化或者流通股本发生变化而导致该股票不再满足当期中小盘股票的定义时,本基金仍沿用该调整周期期初时对该股票的定义,认为在该调整周期内该股票仍属中小盘股票并纳入到中小盘股票投资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本着最大化持有人利益的原则,适时予以调整,调整的时间不超过下一调整周期。

 本基金所指的流通市值是在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所有A股的流通股本乘以各股票当日的收盘价。

 若今后市场中出现更科学合理的中小盘股票界定及流通市值计算方式,本基金将予以相应调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公告变更后具体的计算方法。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方法。一方面,本基金通过“自下而上”的深入分析,选择素质高、竞争力突出的优秀公司,依靠这些公司的出色能力来抵御行业的不确定性和各种压力,力争获得超越行业平均水平的良好回报;另一方面,本基金依靠“自上而下”的策略分析和运作,通过优化大类资产配置来有效控制系统风险,并力争把握行业轮动等方面的投资机会。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为投资人创造价值,秉承自下而上的投资分析方法,对企业及其发展环境的深入分析,寻求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及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中小盘股票并把握他们的价值被低估时产生的投资机会,通过投资具有持续盈利增长能力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优质企业为投资人实现股票资产的持续增值。

 (1)运用“信达澳银公司价值分析体系(QGV,Quality, Growth & Valuation)”,从公司素质、盈利增长和估值三个方面对公司进行严格的综合评估,以深度挖掘能够持续保持盈利增长的成长型公司。

 中小市值公司的各项业务处于起步、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各项制度一般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针对中小市值公司的这种特点,本基金将更加注重对其治理结构的研究分析,同时对公司主营业务增长及其持续性给予重点分析研究。

 除了关注中小市值公司的治理结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外,本基金还将通过关注其负债水平及负债结构、创造现金的能力、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的变化情况等方面以深入分析公司的财务风险。

 (2)运用“信达澳银行业优势分析体系(ITC,Industrial Trends & Competitiveness)”,从行业长期发展的维度对比分析行业内的公司,从行业层面对公司做出筛选,挑选在细分行业内竞争力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中小市值公司。

 (3)运用“信达澳银宏观景气分析体系(MDE,Macro Drivers & Environment)”,考察宏观经济增长的行业驱动力,行业景气的变化、宏观景气变动对不同行业及相关公司的潜在影响,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对相关行业的影响,进而判断行业的发展趋势、景气周期、盈利能力、成长性、相对投资价值的变化,选择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增长能力突出的行业并调整对相关公司的价值判断,最终完成对行业配置的适度调控。

 相关公司根据满足“信达澳银公司价值分析体系(QGV)”和“信达澳银行业优势分析体系(ITC)”的不同程度,以及投资团队对该公司的研究深度,分别被确定为“核心品种”、“重点品种”和“观察性品种”3个层级并不断循环论证,在此基础之上基金经理根据自身判断,结合“信达澳银宏观景气分析体系(MDE)”提出的行业投资建议,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2.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包括两个层面:战略资产配置(SAA,Strategic Assets Allocation)和策略灵活配置(TAA,Tactic Assets Allocation)。战略资产配置以“联邦模型”为基础,每季度更新一次数据,并依据模型输出的结果来决定是否进行基本配置的调整,这是本基金资产配置的基础。策略灵活配置是在战略配置的基础上,根据“宏观环境和市场气氛分析体系(MEMS)”,在战略配置决定的配置比例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占基金净值±10%比例的调整,以更灵活地适应市场的现时特点,从而在坚持基金的纪律性的配置方法的同时也保持适度的灵活性。

 (1)战略资产配置(SAA)

 信达澳银战略资产配置模型的蓝本是“联邦模型”,该模型通过测算动态市盈率、债券收益率等一系列市场变量与市场环境变量及其相关性,评估比较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不同资产类别的相对投资价值及其变化,研判市场系统性风险的高低,为动态调整或修正基金在不同资产类别中的资产配置比例提供决策依据。

 基于联邦模型的思想,我公司设计了“信达澳银战略资产配置模型”,模型的核心是“市场相对价值指标(RVI, relative value index)”。模型的含义是:长期来看国债和股票收益水平之间应该有一个确定的相对关系,如果短期两者偏离程度较大我们就进行相应操作等待市场恢复到正常状况。具体配置策略是,当RVI大于0时,股票市场相对于债券市场处于高估状态,这时应保持较低股票投资比例,RVI越高,股票比例应越低;当RVI小于零时,股票市场相对于债券市场处于低估状态,这时应保持较高股票比例,RVI越低,股票比例应越高。

 (2)策略灵活配置(TAA)

 本基金将保留占基金资产±10%比例的灵活配置空间,由基金经理根据对宏观环境和市场气氛的判断进行调整。其中,宏观经济环境的分析重在把握宏观经济的趋势,希望能准确把握实体经济趋势性的拐点。市场气氛的分析重在把握市场即时的“动量(Momentum)”情况,以适应市场现时的氛围。策略灵活配置将主要依据“宏观环境与市场气氛(MEMS,Macro Environment and Market Sentiment)分析体系”。该体系主要由全球经济指标、国内经济指标、政策取向、企业盈利趋势、分析员盈利预测、市场故事等部分构成。本基金将根据实际的效果对上述指标赋以相应的权重(并进行及时的调整)、计算整体得分,若得分很高说明宏观经济、市场氛围整体向好,则调高股票配置比例,否则降低股票比例。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债券投资管理作为控制基金整体投资风险和提高非股票资产收益率的重要策略性手段,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把注意力集中在对个券公允价值的研究上,精选价值相对低估的个券品种进行投资。通过类属资产配置、期限配置等手段,有效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并控制风险。

 (1)公允值分析:债券的公允值指投资者要求的足够补偿债券各种风险的收益率。债券投资研究团队通过对通货膨胀、实际利率、期限、信用、流动性、税收等因素的深入分析,运用公允价值分析模型,确定各券种的公允值。

 (2)在类属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市场细分为交易所国债、交易所企业债、交易所可转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央行票据、银行间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等)、银行间企业债、银行间企业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类属,定期跟踪分析不同类属的公允值和风险收益特征,并结合该类属的市场收益率水平、波动性、市场容量、流动性等确定其投资比例和组合的目标久期。

 (3)在个券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在对个券进行深入研究和估值的基础上选择价值相对低估的品种,具体操作中将专注于对不同类属关键驱动因素的研究和分析,如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主要关注影响利率水平的各种因素,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则在关注影响利率水平的因素基础上还要综合评估其信用风险,可转债则还要评估正股的投资价值。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作为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工具。本基金在投资权证时,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为稳健的当期收益。

 5.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虑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6.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投资决策基本原则是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以及范围等要素,制定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投资团队分级负责制的投资决策方式,本基金经理是本基金投资团队的重要成员,一方面积极参与投资团队的投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在公司授权下主动行使投资决策和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管理职责。本基金力求通过包括本基金经理在内的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来争取良好的投资业绩。在投资过程中,采取分级授权的投资决策机制,对于不同的投资规模,决策程序有所不同。通过这样的决策流程既充分调动投资团队的集体智慧,也使得基金经理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本基金持有人最优化的投资收益。

 公司设立投资审议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投资审议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席,投资总监任执行委员。为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和专业性水平,公司授权投资总监带领投资研究部负责公司日常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投资审议委员会定期或在认为必要时,评估基金投资业绩,监控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并对基金重大投资计划做出决策。投资决策的程序是:

 1)基金经理与投研团队运用“信达澳银战略资产配置模型”从战略资产配置(SAA)角度研究各资产类别的相对长期投资价值,提出大类资产(股票、债券、现金等)的投资建议,在投资总监批准后实施。在战略配置的基础上,基金经理运用“策略灵活配置模型(TAA)”,根据现时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气氛进行±10%的灵活配置。

 2)投资研究团队对符合基本流通性条件和素质要求的上市公司展开广泛研究,确定本基金的备选股票库;

 3)基金经理根据分析师推荐及自身研究自行确定观察性买入的股票,以及买入数量和价格;

 4)投资总监每周或在认为必要时组织投资团队召开股票分析会,运用QGV和ITC等分析体系对基金经理或行业分析师建议投资的股票进行深入讨论,形成对股票的基本面和投资价值的结论性意见;

 5)在深入研究(要具备内部的深入研究报告)和团队讨论的基础上,基金经理可提出重点投资建议和集中投资建议,分别报投资总监和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投资总监组织基金经理和投资团队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分析,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主要品种进行分析,投资总监根据上述分析对基金的组合提出调整建议,建议区分为建议性提议和强制性提议,对强制性建议基金经理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完成组合调整;

 7)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每月讨论并每季正式评议本基金的投资业绩和投资组合风险,并在认为必要时要求投资团队和基金经理提出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改善投资业绩的方案,方案经会议审议后,基金经理根据方案和投资流程调整投资组合;

 8)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和调整程序。通过对各类属和各券种的公允值进行全面分析,以确定组合久期并选择价值相对低估的个券从而构建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9)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实时监控本基金投资的全过程,并及时制止违反本基金合规控制要求的投资行为,对基于有关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要求的该等合规建议本基金经理及投资团队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无条件执行。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自基金成立日至2012年4月30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60%)×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为使本基金的业绩与其业绩比较基准具有更强的可比性,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意后,自2012年5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中证7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中证700指数成分股由中证200指数和中证500指数的成分股构成,能够较好反映沪深证券市场里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情况。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自主的编制方法。该指数同时覆盖了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可以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或者推出更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刚泰控股(600687)于2016年1月8日发布《刚泰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西和县国土资源局<整改通知书>要求全县域矿山进行安全整顿的公告》,公告称刚泰控股(600687)全资子公司大桥金矿近日收到西和县国土资源局《整改通知书》,要求大桥金矿停止尾矿库使用及矿山生产。

 根据该公司公告,大桥金矿整改已经完成,并于3月15日恢复正常生产。此次整改期为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3月15日,根据大桥金矿生产计划安排,停产期间恰逢春节假期及矿山机器设备检修期间,实际影响生产时间为1个月左右。大桥金矿的暂时停产对该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承诺利润完成没有影响。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此次整改对该公司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除刚泰控股(600687)外,其余的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自2012年5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60%)×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故截至2012年4月30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表现、变动情况,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情况的比较均以原业绩比较基准为准,2012年5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表现、变动情况,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情况的比较均以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准。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至2016年3月31日):

 ■

 (二)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2月1日生效,2010年1月4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3、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根据《信达澳银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自2012年5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60%)×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申购(基金合同生效后购买本基金)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若投资者在一个交易日内多次申购,则根据单次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分别计算每笔的申购费用。

 4、基金赎回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赎回费,赎回费率按持有期(T)递减,最高不超过总的赎回金额的5%,持有期超过2年赎回费率则为0。具体费率如下:

 ■

 注:1年按照365天计算,2年按照730天计算,其余同。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金转换

 本基金已通过信达澳银直销中心及部分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和本基金关于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四)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12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五)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

 (六)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相关数据,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

 (七)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列表。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11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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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故“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2,675,093.20*20%=535,018.64。

 2.“本次分红方案”是指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65元。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6年7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1.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6年7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修改的分红方式不影响本次分红。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在分红期间,如果基金份额处于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的冻结状态,红利的受益账户为权益登记所在账户。

 5.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基金份额冻结期间的现金分红部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予以冻结,红利再投资冻结部分在原冻结份额解冻时随之解冻。

 6. 本公司会按照客户的订制需求,相应地寄送电子或纸质对账单,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7.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

 (1)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渤海银行、西安银行、南商(中国)、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华龙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安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世纪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银泰证券、浙商证券、新时代证券、长江证券、中泰证券、联讯证券、长城证券、恒泰证券、太平洋证券、国金证券、天相投顾、深圳众禄、诺亚正行、天天基金网、好买基金、数米基金、和讯网、同花顺、联泰资产、展恒基金、中信期货、万银财富、长量基金、增财基金、嘉实财富、积木基金、陆金所资管、利得基金、金斧子、盈米财富、创金启富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8、0755-83160160

 (3)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cinda.com

 8.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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