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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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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洲股份,证券代码:002682)已于2016年4月6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后经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16年4月20日、4月27日、5月5日、5月19日、5月26日、6月2日、6月13日、6月20日先后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2016-045、2016-047、2016-053、2016-054、2016-056、2016-057、2016-058),于2016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公司计划于2016 年7月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筹划的重组标的资产拟定为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兆华领先”)100%股权。天津兆华领先主营业务包括:基质沥青的仓储与销售、改性沥青的加工、沥青特种集装箱的物流服务。标的资产控股股东为北京兆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兆华”),实际控制人为毋一兵先生。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内容

 本次筹划的重大重组方案拟定为公司向天津兆华领先现有股东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其持有的天津兆华领先100%股份(预计:现金支付比例50%,股份支付比例50%),并同时拟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将不会发生变化,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行积极沟通、洽谈商议,尚未形成最终方案,因此以上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重组框架协议,目前正与有关各方积极研究论证、细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案,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正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4、其他情况

 目前,本次重组事项已取得龙岩市人民政府同意启动并推进,本次交易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尚需经有权国资部门批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审批。

 二、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1.就本次重组方案的核心内容进行沟通确认;2.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公司承诺将于2016 年7月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直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确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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