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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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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中房债”重大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地产”或“发行人”)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华融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华融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融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融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房地产公开发行的“15中房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15中房债”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15中房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房地产于2016年6月21日公告的《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7),2016年6月17日,中房地产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增一笔1亿元开发贷款。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中房地产(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2016年累计新增借款金额28.7亿元,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9.71亿元的2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中房地产2016年度内累计发行非公开公司债券10亿元。

 (二)2016年其它新增借款情况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中房地产2016年度内其他累计新增借款18.7亿元,主要包括向关联方借款、金融机构借款等。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中房地产及其子公司2016年归还了部分借款,考虑上述归还部分借款因素,中房地产2016年借款余额较2015年末借款余额的增加额仍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

 上述财务数据除2015年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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