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城动漫,证券代码:000835)自2016年2月2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6年2月29日发布了《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于2016年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4月5日、4月11日、4月18日、4月25日、5月3日、5月9日、5月16日、5月23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0日分别发布了《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2016-018、2016-020、2016-023、2016-027、2016-030、2016-036、2016-048、2016-052、2016-058、2016-061、2016-064、2016-065、2016-068),于2016年3月28日、5月30日分别发布了《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2016-063)。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飞翔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迷你世界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交易方案也基本达成,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草案。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由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