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40号文核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6亿元。
2016年6月24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30%。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2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6月28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简称为“16厦港01”)。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6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16-26)。
特此公告。
发行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