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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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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 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2016-011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6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谨定于2016年6月2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3日-2016年6月2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15:00—2016年6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

 (六)出席对象:

 1、于2016年5月24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或其授权人,若填妥并于2016年6月3日(星期五)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交回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请见附件一),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士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本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及批准《经审计的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5、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注;

 6、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

 7、审议及批准《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6年度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专项报告》;

 9、审议及批准《为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本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的议案》;

 12、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审议及批准选举代慧忠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决定其薪酬标准;

 (2)审议及批准选举王云利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决定其薪酬标准。

 (二)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处理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所需之备案、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本公司总股本如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而发生变动的,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根据本公司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重新确定具体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执行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第1至10项普通决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15年年度报告》、《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11、12项普通决议案以及特别决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内资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内资股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除应当在2016年6月3日或之前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交回本公司外(回复方式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还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16年5月24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以前,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6月3日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8303 传真:(0757)28361055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1

 2、投票简称:科龙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的“议案编码”如下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即上述第1-11项议案以及第13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即上述第12项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议案12中选举执行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既可用所属类别的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执行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名执行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相应表决票总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3日15:00-2016年6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7)28362570 传真:(0757)28361055

 联系人:夏峰 黄倩梅

 (二)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5月24日

 附件一:确认回执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Hisense kelon electric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持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__ 股

 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 _ 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 __ 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附注:

 1. 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境内外股东(包括在2016年5月24日或之前已成功递交经核实股东过户申请文件的境外股东)。由2016年5月25日起至2016年 6月24日止,公司将暂停办理H股股东过户登记手续。

 2.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3.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5.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2016年 6月3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6.(1)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03

 (2)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86-757-28361055

 附件二: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按如下意思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累积投票制”说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进行董事及监事选举议案的表决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名候选董事(或监事)。公司执行董事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在填写标为“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的议案时,请按照下述要求填写本授权委托书:

 (1)就第12.1至12.2项议案而言,委托人所持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股东大会拟选举执行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委托人拥有的投票权数量等于该委托人持有股数与应选执行董事人数的乘积。例如,如委托人持有股数为10,000股股份,本次选举应选执行董事人数为2位,则委托人对第12.1至12.2项议案的投票权总数为20,000票(即10,000股×2=20,000票)。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填入委托人给予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投票权数量。委托人可以用所有投票权数量集中投票选举一名执行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名执行董事候选人, 但所投的投票权总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权数的最高限额。例如:如委托人拥有10,000股股份;则委托人对第12.1至12.2项议案的投票权总数为20,000票;委托人可以将20,000票中的每10,000票平均给予2位执行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20,000票全部给予其中一位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他执行董事候选人不予投票,等等。

 (3)委托人对某几位执行董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投票权总数(无论是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多于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投票权时,投票无效,视为放弃投票权。委托人对某几位执行董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投票权总数,少于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投票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投票权。

 (4)执行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但每位当选执行董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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