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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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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6-050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88号)。2016年3月11日,公司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2016年3月18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2016年3月3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二)》。2016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88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公司根据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于2016年4月14日在指定媒体公告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5月16日出具《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公司按照要求将上述告知函的回复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6-05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4.87元/股调整为14.62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12,859,092股(含本数)。

 3、截至公告日,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5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9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2015年10月16日和2015年11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调整后的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10月19日,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4.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均价的90%为14.81元/股)。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2016 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75,051,91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43,762,977.50元(含税)。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别于2016年5月13日及2016年5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5月24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按照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对于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4.8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4.62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含税)=14.87元/股-0.25元/股=14.62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10,961,663股调整为不超过112,859,092股(含本数)。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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