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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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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0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24日,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03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1、核准你公司向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426,660,142股股份、向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2,489,11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5,645,53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3、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4、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6、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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