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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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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6-022号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8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2016年5月20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签署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及《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情况介绍

 (一)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2、产品简码:AGS159007

 3、产品风险评级:一级(低)风险

 4、理财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理财期限:28天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首期2.70%,之后各期由平安银行公布

 7、产品成立日2016年5月20日

 8、产品到期日2016年6月17日

 9、适合客户:机构投资者

 10、产品期限:28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本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28天。客户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

 11、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1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13、计划发行量:5000万元-20亿元,平安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4、单位金额:1元人民币为1份

 15、认购起点金额:500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以100万元递增。

 16、产品申购与赎回:投资者可在第二个理财期及之后每个理财期的产品开放日进行申购与赎回。

 17、认购划款日:各期产品成立日当天

 18、产品成立: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量,或因监管政策等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成立时,则平安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并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产品本金退还至客户认购账户。

 19、首期产品成立日:2015年3月20日,如产品认购期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成立日以平安银行实际公告为准。

 20、本金及收益支付:若客户申请全部赎回理财产品以当期理财期结束后结束理财或银行提前/延期终止理财,平安银行按照本说明书的规定计算到期收益,并在到期日或银行提前/延期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T+2)内将本金及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对于选择继续理财的客户,收益支付方式亦为自动到账,且收益不参与下期滚动理财本金。

 21、产品到期日:若未发生提前终止,本产品存续期3年(从2015年3月20日起计),共计36个理财期,第36个理财期到期后本产品终止。对于首个理财期,产品到期日为2015年4月17日,对于下一理财期,到期日为2015年5月15日,依此类推。

 22、资金到账日: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T+2)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23、资金保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收益率测算:根据当期可投资资产收益率,扣除产品的成本,首个理财期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20%。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收益部分作为平安银行的手续费。平安银行有权根据理财产品资金运作情况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之后各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由平安银行通过网点公告或客户经理告知客户。

 25、产品认购方式:本产品认购开放期间,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橙e网橙e财富办理

 26、提前和延期终止权:在每个理财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平安银行对本产品实行定期滚动发行方式,并保留在每个理财期间提前终止理财以及在任一理财期到期时终止此类产品滚动发行的权利。银行在提前终止日或者在产品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

 27、工作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金融机构正常工作日

 28、收益计算方法:正常(延期)到期:产品实际收益 = 投资本金×当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限)/365×当期存续天数。提前终止:产品实际收益 = 投资本金×当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限)/365×实际存续天数

 29、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30、其他规定:对于每个理财期的产品认购期、认购划款日、产品成立日、产品到期日等日期,平安银行有权根据节假日进行调整,并以实际公布为准。产品理财期内,认购划款日至产品成立日为认购清算期,产品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为提前终止清算期(若银行提前终止理财),延期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为延期终止清算期(若银行延期终止理财)。上述清算期内均不计付收益。

 31、预计理财收益:20712.33元人民币

 32、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对象

 本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等资产。

 ■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在不对客户实质性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且按约公告的前提下,对本产品的投资种类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若对此有异议,可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到网点办理提前赎回该理财产品的相关手续。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赎回申请的视同无异议,继续持有本产品。

 (三)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到期或平安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时,平安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等资产,产品存续期间若投资的交易对手发生违约、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情形,投资者可能损失部分理财收益。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只能收回本金,无法获得理财收益。

 2、理财产品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出现,平安银行有权停止本产品的发行。如平安银行停止本产品发行,或者本产品的募集金额达到了产品计划发行量的上限,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的认购时间内购买本理财产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平安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的募集金额未达到计划发行量的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平安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成立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5、利率风险:本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由平安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方式确定,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若本产品设有开放期,则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产品申购和赎回。

 7、信息传递风险:产品成立、产品终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清算等事项,平安银行将通过自身网站(http://bank.pingan.com)、营业网点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或由客户经理告知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应及时登录平安银行网站、或致电平安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或到平安银行营业网点联系客户经理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平安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平安银行。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平安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平安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9、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到期其本金及理财收益由平安银行负责支付,若产品存续期间平安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10、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及收益风险:平安银行保证在到期日向投资者支付100%本金及约定的理财收益,但如果因为投资者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本金保证条款不再适用,投资者可能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上述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独立董事应当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资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5年8月2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该产品将于2015 年10月26日到期,理财收益为118,356.16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号)。

 (二)2015年9月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12月08日到期,理财收益人民币177,534.25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11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号)。

 (三)2015年9月2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12月22日到期,理财收益人民币177,534.25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25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号)。

 (四)2015年9月2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11月25日到期,理财收益人民币120,821.92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25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号)。

 (五)2015年12月25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年3月29日到期,理财收益人民币171,780.82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9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号)。

 (六)2016年1月6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年2月4日到期,理财收益人民币23,780.82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9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号)。

 (七)2016年3月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年4月6日到期,理财收益:人民币23780.82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1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号)。

 (八)2016年4月1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TP0】的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6年6月15日到期,预计理财收益为人民币44,877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号)。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含本次)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0.6915%,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

 五、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

 (二)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说明书;

 (三)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四)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五)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6-023号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完成

 “三证合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等文件的要求,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兴丽彩塑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并于近日完成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核发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兴丽彩塑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前: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3606318)

 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号:79660277-8)

 税务登记证(证号:440300796602778)

 变更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6602778B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25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兴丽彩塑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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