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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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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7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南建设”)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1号)核准,中南建设采用非公开发行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6,076,29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 1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9,999,981.24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9,766,07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580,233,905.1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15-00009 号”的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48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且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中南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南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7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南建设”)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4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48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5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7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4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共计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建忠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48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监事会认为: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7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的的议案》、《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决定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提案《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的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2: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5月2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7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海门市上海路899号中南大厦2006会议室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879,971,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9.30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810,985,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4.65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68,985,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648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16 年4月30日及5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23,3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45%;反对4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37,3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40%;反对:4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2、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43,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8%;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5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63%;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71,8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85,8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43,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8%;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5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63%;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5、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1 2016年金丰环球装饰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江苏中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施工劳务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43,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8%;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5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63%;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5.2 2016年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施工劳务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43,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8%;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5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63%;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5.3 2016年青岛易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商品房代理销售服务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43,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8%;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5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63%;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5.4 2016年南通中南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43,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8%;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5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63%;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5.5 2016年中南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日常性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43,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8%;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5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63%;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6、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43,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8%;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5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63%;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7、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43,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8%;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5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63%;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8、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43,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8%;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5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63%;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9、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79,943,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8%;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95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363%;反对: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尚世鸣、邓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南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中南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1号)核准,中南建设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076,29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999,981.24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9,766,07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80,233,905.1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15-00009号”的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4,8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且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6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南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南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傅冠男孙兴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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