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5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蒙发 公告编码:临2016-27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1、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蒙发,证券代码:000611)于2016年5月12日收盘接到深交所通知,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6年5月10日、11日、12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87%,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问询函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4月28日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公司2015年度经营亏损及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15年度本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仍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相关内容刊登在2016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4、近期,《中国证券网》和《新京报网》分别刊登“突袭计提坏账准备 *ST蒙发年报受问询”和“*ST蒙发计提数亿坏账 欠款单位实控人被判刑”的新闻报道。深交所对本公司进行年报问询应属正常年报审核程序,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就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准备相关材料。根据深交所要求,就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本公司将于本月18日前履行披露程序,本公告中涉及年报问询函的具体内容请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监管信息公开栏目。

 5、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等人及其亲属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除上述相关事项外,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照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5002号)。2015年7月1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75] )。目前该立案稽查本公司未接到有结论性意见及结果的相关文件。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购买天治基金股权事宜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最终是否完成对标的股权的购买存在不确定性。

 4、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仍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若公司2016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问询函》及实际控制人《回复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