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11凌钢债”信用等级为AA 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调整后“11凌钢债”信用等级为AA 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调整后“11凌钢债”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11凌钢债”进行了跟踪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1凌钢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
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6年5月11日出具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6)》,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1凌钢债”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调整后,“11凌钢债”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6)》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