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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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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6-045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016年4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份销售生猪16.06万头,实现销售收入3.09亿元。主要单品销售明细如下:

 1、仔猪销售量为5.84万头,销售均价41.26元/公斤,比2016年3月下降0.24%,销售收入0.67亿元;

 2、商品肉猪销售量为9.22万头,普通猪销售均价19.75元/公斤,比2016年3月上涨4.50%,销售收入2.23亿元。

 随着“雏鹰模式3.0”的逐步推进,公司增加了商品仔猪的自养量,相应减少了销售量,未来商品肉猪的出栏量会逐步提高,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每月生猪销售情况

 ■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三、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的战略定位为“生猪养殖、粮食贸易和互联网”三大板块,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活体销售情况,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生猪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覆盖整个生猪生产行业,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且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四、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6-046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沙县小吃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初步的合作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的履行由于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协议双方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具体的合作事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相关正式协议的生效及实施,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能否顺利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截止本公告日,协议双方尚未展开实质性的工作。本协议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签署的,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为了实现优势互补,拓展公司产品销售渠道,近日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雏鹰农牧”)与沙县小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县小吃”)签订了《沙县小吃集团与雏鹰农牧集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沙县小吃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旭

 成立日期:2008年8月18日

 经营范围:规划和管理沙县小吃产业发展;经营和管理沙县小吃文化城国有资产;投资沙县小吃文化旅游资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沙县小吃品牌经过沙县县委、县政府多年的精心培育、强力推动,及广大沙县小吃业主的努力拼搏,已成为全国知名品牌,享誉全国各地,并形成大产业,辐射祖国大江南北

 沙县小吃注册商标于2006年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香芋饼、笋肉夹饼、炸米冻、泥鳅粉干、蛋贴、香酥芋饼等63个沙县小吃品种被认定为“福建名小吃”,扁肉、烧麦、芋包、包心豆腐丸等39个品种被认定为“中华名小吃”;沙县小吃制作技艺被福建省政府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

 多年来,沙县小吃已经由南方逐步向全国大中城市拓展,沙县小吃店不但遍及全部各大、中城市,而且在日本、新加坡、美国、德国等国家和台湾、澳门等地区落户,实现了“走出去”的跨越式发展。目前,沙县小吃在全国的经营店近2万家,年营业额已超过50亿元人民币。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和目标

 1、为进一步实现共同开发、发展猪肉制品项目,实现双方互惠共赢的战略目标,双方决定在原料供应、产品研发、基地建设、互联网平台合作、共享市场渠道资源等展开全面合作。

 2、执行方案

 双方共同成立合作执行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双方合作执行事宜。

 (二)合作内容

 1、生鲜产品:根据目前沙县小吃的产品结构,公司提供原料和预包装食品。

 2、加工产品(熟食、半成品):根据沙县小吃的产品开发和渠道销售需求,双方共同研发产品。此外,公司根据沙县小吃的定制要求提供特供产品。

 3、基地直供:公司指定养殖基地作为沙县小吃原料供应基地,负责产品供应。

 在上述基础上,未来公司和沙县小吃将在共建中央厨房加工中心、电商平台的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建立深入合作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一直以让国人吃上安全肉为己任,从原料采购到生猪养殖的各个环节严格把控,致力于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沙县小吃遍布全国各地,辐射海内外,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拓宽了公司的销售渠道,同时也为沙县小吃提供安全、放心的原料,保证其终端食品的安全。

 2、公司不断向下游市场拓展,沙县小吃目前正在创新经营机制,推进沙县小吃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整合各地沙县小吃经营店,推进沙县小吃产业向品牌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通过双方的市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初步的合作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的履行由于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协议双方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具体的合作事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相关正式协议的生效及实施,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能否顺利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截止本公告日,协议双方尚未展开实质性的工作。本协议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签署的,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4、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其他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沙县小吃集团与雏鹰农牧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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