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权益具体变动情况
(1)因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被动稀释3.94%
2010年6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6170万股,许建成先生持股比例由2006年10月公司上市后的18.46%变为14.52%,被动稀释了约3.94%。
(2)2015年7月6日,因股份转让减少883,155股,占公司总股本0.14%。
(3)2016年5月10日,被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9%。
上述变动导致许建成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合计下降了5.07%。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说明:(1)2006年10月公司上市后许建成先生持有公司19,938,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46%,2010年6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6170万股,其持股比例由18.46%变为14.52%;上市后至2015年7月5日,因公司实施了多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许建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上市时的19,938,500股相应增加为92,253,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2%。
(2)本次权益变动后,许建成先生持有公司85,069,9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82,403,0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97%,与许建成先生为父子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许建成先生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未做出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减持价格未违反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亦未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的承诺。
3、截至本公告日,许金和、许建成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两人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法院划转或强制执行的风险。大股东正与相关资产管理公司洽谈股票质押融资事宜同步解决其个人债务,确保公司控股权稳定,保障公司转型锂电新能源的战略顺利实施。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