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肥创大的议案》,同意在安徽合肥高新区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司现金出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51%,合肥星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金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30%,合肥创大管理技术团队现金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合肥中航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900万元,持股比例9%,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创力集团关于设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16-018、临 2016-021)
2016年5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创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事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W5Q20A
名称:合肥创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磨子潭路1588号
法定代表人:管亚平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1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电机及控制器、充电桩及车载充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与租赁;充电站网络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