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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三大股东邹鹏先生通知,邹鹏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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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7,295,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4,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1.29%,占公司总股本的7%。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邹鹏先生系公司总裁,同时也是成都同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公司”)股东,因前期同兴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亿元人民币,由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担保”)提供担保,邹鹏等四位同兴公司股东以个人资产为三峡担保提供反担保。鉴于合同到期时,同兴公司尚有一亿债务尚未偿还,三峡担保代偿并随后起诉邹鹏等股东,2016年1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2016川执保第5号,对邹鹏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冻结数量为700万股,占邹鹏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65%,占公司总股本的3.5%,冻结时间至2019年1月18日止。
4、股东冻结和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股东邹鹏先生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交易协议书;
2、交易清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