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23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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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股东在相关议案中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长杨怀珍女士因公务未能亲自主持,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荐,由董事朱爱华女士主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于昕律师、景忠律师为大会见证律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杨怀珍女士、独立董事杨春福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周晓兵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大会;
3、董事会秘书潘利建先生出席了本次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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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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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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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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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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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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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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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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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拟增加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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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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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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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永衡昭辉律师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昕律师、景忠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