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或“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设立“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的议案》 ,科达股份拟全资设立“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基建”)。科达基建注册资本为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以货币和实物进行出资,实物出资为科达股份目前拥有的部分路桥业务资产。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科达股份关于拟全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3)。
2016年5月12日,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科达基建工商登记事宜已完成,最终核准登记事项如下:
名称: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3CAFDD8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北、规划五路西科技企业加速器E2-4-403
法定代表人:于孟文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公路、市政污水处理及给排水工程施工;交通防护器材的安装、施工;公路养护;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安装;公路、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旧桥加固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未来,科达股份将逐步将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设计等业务相关资产、人员转移至科达基建。科达基建取得相应资质后,将承接科达股份目前所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设计等业务。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