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第三大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集团”)关于股权质押的函,富龙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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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 富龙集团共持有本公司139,638,19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70 %,其中已质押股份68,000,000股,占富龙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8.7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0%。
3、股东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股东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关于股权质押的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