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2016-013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连海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审议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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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郑煤集团持有的648,059,213股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涉及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按规定采取了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克立,刘贤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6-014号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矿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代表9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推举郭矿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个人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等六个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具体成员组成为: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连海
委 员:马正兰 郭矿生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秦中峰
委 员:王连海 郭矿生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伟真
委 员:郜振国 王铁庄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随启
委 员:郜振国 邹山旺
5.生产技术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正兰
委 员:王铁庄 邹山旺
6.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秦中峰
委 员:郭矿生 李伟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个人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董事长郭矿生先生提名,聘任邹山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郭矿生先生提名,聘任陈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邹山旺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常永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殿臣、李永清两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房敬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备查资料
1.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陈晓燕,女, 1973年6月出生,河南省新密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常永军,男,1964年11月出生,河南省开封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郑煤集团王庄煤矿财务科长、总会计师、副矿长,煤炭运销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商丘中亚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刘殿臣,男, 1963年10月出生,河南省新密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郑煤集团王沟矿财务科副科长,郑州煤电超化煤矿财务科科长、副总会计师,郑煤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清,男, 1961年6月出生,河南省内乡县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郑州煤电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房敬,女, 1975年12月出生,河南省夏邑县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郑州煤电米村煤矿财务科副科长、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郑州鼎盛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6-015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2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春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9人,实际参加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杜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杜春生个人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监事会主席杜春生先生提名,聘任苏爱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苏爱华个人简历:女,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0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郑煤集团供电处供电科副科长、工会副主席;公司党务工作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资料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