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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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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6-044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浦集团”)就2015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判断向公司出具了如下承诺:“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徐钛年产8万吨钛白粉(硫、钛一体化热能利用)项目及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本公司承诺的南京钛白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将不包含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利润、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节省的资金成本及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使用或暂时闲置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收益。若按上述口径调整后的2015年度南京钛白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低于14,215.67万元,即为2015年业绩承诺实现,反之,则未实现,则本公司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条款向上市公司补偿未实现部分。”

 2015年度南京钛白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按上述口径调整后金额为127,465,657.20元,低于承诺净利润14,215.67万元,金浦集团需以现金支付补偿款14,691,042.80元。

 201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金浦集团2015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款14,691,042.80元,金浦集团对公司2015年业绩承诺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6-043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6年5月17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具体情况再次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2日,截止201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程

 1、审议“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第一至第十项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8:30 -11:0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金浦集团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累积投票的议案,每一股份享有与提名人人数相等的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乙轲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联系传真:025-58366500

 联系邮箱:nj000545@sina.cn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5

 2、投票简称:金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议案采用普通投票制(同意、弃权、反对只能选择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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