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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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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或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尤其考虑到本次债券只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上市后只能在合格投资者之间交易,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其中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将于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发布。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http://www.sfecr.com)予以公告。发行人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五、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8.64亿元、11.33亿元和8.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2亿元、3.70亿元和2.59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0.82亿元、3.04亿元和1.78亿元。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融资渠道不畅或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六、经远东资信评定,本次发行的债项评级为AA级;主体评级为AA级,且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5.88亿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00亿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2亿元、3.70亿元和2.59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12.8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12.35%。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七、本次债券发行规模5亿元,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拟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八、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次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其他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九、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6年3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59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一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完毕。

 十、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一、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的主要条款,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由 8.64亿元增长为2014年11.33亿元,实现了快速增长。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8.87亿元,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下滑21.71%;净利润为2.59亿元,较上年净利润3.70亿元下降30.00%。随着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新版100元纸币在2015年11月顺利发行,公司现钞处理类产品已全部升级完毕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测试,但受新版人民币发行时间的影响,部分商业银行总行年内招标采购工作均有所滞后,对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的增长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对相关政策变化敏感度较高,公司存在以后年度受相关政策影响难以保持较高成长性的风险。

 十三、公司近三年以来围绕商业银行前、后台现金智能处理、流通管理领域发展主营业务,研发了系列现金处理设备新产品,如人民币鉴别仪(A类)、新一代302系列纸币清分终端、中型纸币清分机、全自动现钞清分环保流水线、自助存取款一体机等,以及金融物联网——人民币流通管理系统。上述新产品依靠公司在金融安全装备领域较好的品牌优势和销售网络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推进效果,形成了个性化、可实施的成套解决方案。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在金融安全领域寻找新的可拓展业务和业绩增长点,公司投资研发了硬币兑换机、自助柜员循环机、金库物流管理系统等新产品,同时拓展了现金运营服务外包新业务。由于上述产品和业务针对的是商业银行现有业务范围和业务流程中全新的空白领域,或者是打破现有的传统业务和传统需求拓展更完善的智能化、信息化服务模式,因此,在新产品推进和新业务拓展过程中存在一定因传统习惯的固化而带来的产品适用性风险。

 十四、公司已经成为业内知名的现钞处理设备制造商,尤其是清分机产品已经得到银行用户的广泛认同,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市场地位。公司所处行业持续保持较高的利润率水平,但不排除国内外设备生产厂商加大研发、生产、营销等多方面的投入,使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将更为激烈、竞争格局可能发生改变,从而对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随着人民银行“假币零容忍”、“现钞全额清分”等政策的全面实施,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号召,在网点、现金中心等前、后台前所未有的大力增强设备配置数量和配置范围。将国内金融安全装备行业推入了高速发展阶段,纸币清分机等产品也因配置场所和功能多少不同形成明显的价格梯队。在政策推进的过程中,商业银行采购预算逐年增加,存在一定的成本压力,而应用于银行网点前、后台的小型纸币清分机、人民币鉴别仪(A类)等产品因其配置数量庞大,且结构相对简单,是银行议价的主要目标。同时由于普遍看好纸币清分机等领域,国内一些其他厂家也开始逐渐进入到该领域,行业竞争加剧,在产品价格方面也存在竞争,因此存在一定的降价风险。

 十五、公司正从现钞处理设备制造商向现金智能处理和流通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进行战略转型,逐步在面向商业银行网点柜台现金处理升级技术、面向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现金中心解决方案、面向开放式银行的纸币及硬币存取款技术及未来社区银行的网点解决方案、面向纸币冠字号码识别、传输和追溯应用的金融物联网技术以及面向银行现钞清分处理及设备运营等第三方服务外包解决方案等业务方向进行布局,上述战略转型需要大量的技术和产品研发相匹配,且银行客户会对相关产品不断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如果公司的技术和产品不能按要求进行升级或研发,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

 十六、高素质的研发、销售和管理人才是公司成功的重要因素,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体现为高素质人才的竞争。因公司处于鞍山市,距离经济中心较远,公司面临吸引、保留和发展核心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风险。公司正积极布局在大连、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建立研发中心,以应对人力资源风险。

 十七、公司的主要产品以大量的专利、专有技术及自有软件为基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尚不完善,尤其是软件产品被盗版、专有技术流失或泄密等现象较为严重,公司面临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公司非常重视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的同时,在知识产权信息控制、软件反编译等方面形成了积极有效的自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十八、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共有12家,逐步形成了以鞍山为现钞处理设备研发和制造基地、以大连、北京、上海为新业务研究开发支点、并同时向国外拓展销售中心的产业和管理格局,较为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虽然公司对子公司运营管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但若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作,或下属子公司自身管理水平不高,则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品牌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内部管理风险。

 十九、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58,532.0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41.02%,占资产总额的32.11%,其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为47,756.18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80.15%。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绝大部分在合理信用期限内并以账龄低于一年的应收账款为主,欠款客户主要是银行业务客户。公司银行业务客户主要为国有大型银行,支付能力强,信誉好。虽然公司客户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且期末公司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但若某客户现金流紧张,或者因其他原因而拖欠公司销售款,则将对公司现金流和资金周转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十、《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13年、2014年均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在2008-2010年度、2011-2013年度分别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4年10月22日,聚龙股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由于2015年度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复审工作尚未启动,公司未能享受10%的所得税税率优惠,年度所得税暂按15%计缴。

 如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或公司今后不再具有上述相关优惠资质,公司将恢复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给公司的税负、盈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向销售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88%、62.10%和46.95%。销售前五名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银行。公司实施大客户战略,并在资源分配和团队建设方面予以倾斜。如果未来公司发生主要客户流失,或客户的需求发生较大不利波动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十二、公司于2016年2月以增资扩股形式投资培高(北京)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培高(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正式切入供应链管理业务。本次进入供应链管理领域属于跨界转型,公司在此之前缺乏相关业务的运营及管理经验,培高虽在全国范围内的户外大屏广告运营及酒类消费品分销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广告递推及酒类分销行业经验,但覆盖数十万终端门店及数千个品类商品的运营规模需要团队具有较强的运营服务和管理能力,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

 二十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305,476,208.00股股份,其中192,830,159.0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的63.12%,占公司总股本的35.09%。

 上述股份质押用于股份质押回购融资以及银行借款担保,是柳永诠及新疆科大聚龙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融资手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质押到期期限各不相同,不会出现多笔或全部质权同时到期的情形,亦即不会出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部质押股份同时实现质权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行为均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融资,历史上类似融资均能足额按时偿还。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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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6年3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59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发行总额:本期发行公司债的规模为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9、债券利率定价流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5月11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公司债无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9、信用评级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20、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

 2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

 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公告。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公司债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5、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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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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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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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信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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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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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债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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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债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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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止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了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远东证评(2015)009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远东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表示聚龙股份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提供担保的,与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本次债券发行,无担保。

 (三)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聚龙股份作为金融机具行业的龙头企业受益于需求增长和政策推动等因素,近年来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具有产品种类丰富、品牌认可度高、技术水平先进、服务网点遍布全国等优势,在商业银行招标采购中的竞争力较强。经过多年经营,公司盈利得以积累,加之上市后进行权益性融资,自有资本实力迅速增强,货币资金较为充裕,有息债务规模较小,财务弹性较大。远东资信同时关注到,公司主要产品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价格下跌的局面,新产品及新业务能否适合市场需求,仍需进一步观察。公司客户集中度高,采购及结算时间跨度较大,导致其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对资金占用较多。

 2、正面

 作为金融机具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专注现金智能处理和流通管理,产品种类丰富,适用于现金流通全部环节;

 公司技术优势突出,产品通过多国央行测试,承担多项国家级开发项目,为其未来开拓新产品及新业务,保持竞争优势奠定了基础;

 公司与国内主要的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且稳定的合作关系,品牌认可度较高,加之服务网点遍布全国,在商业银行招标采购中的竞争力较强;

 公司每年可以获得一定规模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且货币资金充裕,可为短期债务偿付提供基本保障;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小,偿债压力可控。

 3、关注

 随着竞争加剧,公司面临主要产品价格下跌、盈利空间下降的风险;

 由于进行产业布局,公司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有所提高,这对公司的管理及资源整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产品和新业务在拓展初期存在一定市场开拓风险,能否达到预期仍有待观察;

 公司客户集中度高,采购及结算时间跨度较大,导致其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周转较慢,对资金占用较多。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与监管部门的要求,远东资信将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每年对发行人本期发行的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持续揭示其信用状况变化。

 定期的跟踪评级将于发行人每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人需向远东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远东资信将根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对发行人进行电话访谈或实地调查并据此综合分析,决定是否调整其信用等级,并在发行人公布年度审计报告后2个月内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不定期的跟踪评级是指远东资信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对公司的风险程度和偿还能力进行全面的跟踪监测。如发现发行人发生影响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项,远东资信将要求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并就该事项进行电话访谈或实地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级别,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发生上述重大事项时,应及时通知远东资信并详细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配合远东资信进行跟踪评级工作。

 如发行人未能及时提供上述资料,远东资信将根据收集的公开材料进行分析,并据此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远东资信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上述资料。

 每期跟踪评级结束后,远东资信会将跟踪评级结果通知发行人,并按要求报送监管部门和交易机构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未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未进行资信评级。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主要贷款银行授信情况

 报告期内,各银行授予发行人的授信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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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资信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以5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的累计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5亿元。2015年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为15.88亿元,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公司2015年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为31.49%,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演变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鞍山聚龙金融设备有限公司,是由辽宁科大聚龙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柳永诠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聚龙集团出资1,300万元,持股比例65%;柳永诠出资700万元,持股比例35%。聚龙有限于2004年3月9日在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3001100838。

 2008年3月,根据聚龙有限股东会决议,聚龙集团将其持有的聚龙有限25%股权分别转让给柳永诠、周素芹等16位自然人,聚龙有限于2008年3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注册。

 2008年4月,根据聚龙股份股东会决议,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2008年3月31日的净资产63,755,271.64元折成股本5,600万股,聚龙股份整体变更为辽宁聚龙金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聚龙”),并于2008年4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210300005054919营业执照。

 2009年8月,经辽宁聚龙股东大会决议,天津腾飞钢管有限公司、自然人王晓东向本公司增资扩股,同时聚龙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7.52万股无偿赠与张奈等15位自然人,将227.54万股转让给孟淑珍等7位自然人;赵艳将持有的辽宁聚龙8.96万股转让给孟淑珍。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360万元,并于2009年9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44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股票2,120万股,并于2011年4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480万元。

 (二)公司上市以来股本演变

 辽宁聚龙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8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辽宁聚龙注册资本增至16,960万元。

 辽宁聚龙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辽宁聚龙注册资本增至30,528万元。

 辽宁聚龙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528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辽宁聚龙注册资本增至54,950.40万元。

 辽宁聚龙根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名称由“辽宁聚龙金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8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最近三年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549,504,000股,股本结构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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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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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同时公司建立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保障了公司的运营效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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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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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控股子公司概况(一级)

 1、聚龙办公自动化私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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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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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聚龙南非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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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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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欧洲聚龙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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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家金融安全银行业务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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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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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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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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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大连聚龙金融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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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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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聚龙(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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