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田振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卫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雪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其他情况说明:

 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2月2日期间,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7,361,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38%。本次增持前,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2,2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62%;本次增持后,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9,641,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要求,京投公司计划自2015年7月23日起12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含2015年9月21日、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2月2日期间已增持的7,407,810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3.1.2合并利润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6年3月1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转让北京华安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转让北京华安泰投资有限公司55%股权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约定的债权债务及违约责任问题与交易各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收回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尾款56,650,000.00元、陵水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归还的股东借款92,183,240.14元和北京骏晟汇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的违约金12,990,663.19元,商定的违约金预计增加公司利润总额12,990,663.19元。公司已于2016年3月4日收到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尾款56,650,000.00元;公司已于2016年3月22日收到陵水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的股东借款92,183,240.14元,收到陵水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北京骏晟汇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付款指令向我公司支付的1,336,207.08元,该笔款项为北京骏晟汇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支付我公司的违约金的部分金额。

 (2)公司于2016年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7号),获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债券名称为“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6京泰01”,债券代码为“135318”。2016年3月22日,完成认购缴款,一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5.24%,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划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就如何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了承诺(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内容)。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

 (2)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就如何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了承诺(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内容)。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

 (3)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详见2015年9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振清

 日期 2016-04-26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