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施永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武大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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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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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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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6,089.59万元,减幅100%。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三旧”改造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补偿款,结转了该项目资产期末余额。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568.86万元,增幅89.3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部分原材料采购款未到付款期,货款未支付。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456.83万元,减幅48.87%。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预提的上年度年终奖。
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1,101.53万元,减幅61.2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5、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23.80万元,增幅66.36%。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同比增加。
6、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183.22万元,增幅12,417.11%。主要原因是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了公司“三旧”改造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公司实现土地处置收益1,022.14万元。
7、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105.72万元,增幅287.9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同比大幅度增加。
8、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67.98万元,减幅46.09%。主要原因是上年交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支付费用较大。
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488.94万元,减幅50.1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购置LED生产设备同比减少。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7,112.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三旧”改造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补偿款7,111.73万元。
1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7,000万元,减幅89.47%。原因是本报告期新增的银行借款同比减少。
12、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400万元,减幅100%。原因是上年同期归还了2,400万元的银行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1584号)核准,公司2013年4月向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1,360万元,扣除1,933.01万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426.99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827.06万元,其中:LED外延片、芯片生产项目60,001.37 万元,酵母生物工程技改扩建项目3,825.69万元;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16,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利息收入184.64万元)15,784.57万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2、“三旧”改造
根据江门市城市规划的要求,公司本部生产区内土地(江门市甘化路56号)已被列入市“三旧”改造范围。2015年4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公司“三旧”改造土地中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将由江门市政府收回,一次性将公共配套设施占用土地补偿款支付给公司。
2016年2月2日,公司与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签订了《收回土地补偿合同书》。2016年3月29日,公司收到储备中心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补偿款人民币71,117,280.00元。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旧”改造协议的公告》、2015年5月4日披露的《关于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旧”改造协议的进展公告》、2016年2月4日披露的《关于与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收回土地补偿合同书>的公告》及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三旧”改造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补偿款的公告》。
3、成立子公司的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报告期内,该子公司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名称:汇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100万元(折合人民币79.22万元),营业范围:国际项目投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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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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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