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久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雅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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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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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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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较期初上涨219.23%,是本报告期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上涨46.69%,是本报告期结转确认的应收采暖费收入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上涨30.73%,是本报告期预付的热费及电费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上涨33.87%,是本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较期初上涨47.48%,是本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较期初下降-61.30%,是本报告期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还款所致。
7、应交税费较期初上涨85.68%,是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8、未分配利润较期初上涨31.72%,是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增加未分配利润所致。
利润表
9、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71.80%,是本报告期计提营业税金减少所致。
10、销售费用同比上升65.89%,是本报告期本公司营销人员薪酬及全资子公司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
11、少数股东损益同比下降-522.51%,是本报告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1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95.71%,是本报告期本公司供暖收入及全资子公司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房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65.95%,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无煤场土地整理补偿款项所致。
1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47.81%,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土地竞拍项目所致。
1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上涨207.88%,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1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上涨34.76%,是本报告期本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事项由于我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和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并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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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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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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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