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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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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张雅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元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新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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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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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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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2016-014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董事XIAOMING TU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于文星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张明才先生委托董事陈元魁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雅林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关联董事(张雅林、陈元魁、张明才)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国有资本预算资金建设超(特)高压大容量变压器及电抗器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接受中国西电集团公司提供的用于“提升公司智能电网用输变电设备研发和制造能力”国有资本预算资金(“专项资金”) 9000万元。连同以前年度已接受的专项资金8000万元,合计17000万元用于建设西电常变超(特)高压大容量变压器及电抗器智能制造基地。

 上述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接受,有关委托贷款利率按同期一年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同意公司在具备增资扩股或定向增发条件时,依法将该笔委托贷款转增为西电集团对公司新增的股本投资,届时需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外部审批程序。未实现增资时,委托贷款期限顺延,利率按前述原则确定。

 独立董事意见:

 (1)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过我们的事前认可。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国有资本预算资金的效益,有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委贷利率按同期一年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及独立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原因,同意《关于使用国有资本预算资金建设超(特)高压大容量变压器及电抗器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会计师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元魁先生不再代行总会计师职责。经总经理陈元魁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汪建忠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汪建忠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总会计师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汪建忠先生简历

 汪建忠,男,197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自2003年5月起历任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原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投资与资产管理部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挂职锻炼)。现任中国西电集团公司党委常委。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 2016-015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赫连明利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国有资本预算资金建设超(特)高压大容量变压器及电抗器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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